第136章 奇案奇事,闻所未闻!1981年栾川县供销社女营业员被害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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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月9日(农历腊月初4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刑侦队的副队长杜灵敏接报:位于栾川县冷水镇的供销社女营业员郭珍被杀家中。

杜灵敏接报后,迅速向主管副局长史铁汇报,史铁接报后立即带领刑警队长郭官福、杜灵敏等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展开工作。

侦技人员在死者郭珍家中看到了现场,只见死者郭珍浑身是血,脑浆迸裂,床上、被单上、墙上、地上有大量的喷溅状血迹和血泊,农村常用的马扎子(木凳一种)上沿有大量脑浆,惨不忍睹。死者头南脚北躺在地上,室内无翻动现象,靠南窗下有一大床,两边是木柜、桌椅、北边是一套小沙发……

作案手段十分残忍,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人用马扎子打死。专案人员立刻对现场和冷水镇展开了排查工作。

经查:郭珍,女,31岁,系冷水供销社经营处会计兼服务员。她长得丰满合度,容貌美丽,服饰虽不太讲究,但仍显得娉娉婷婷,楚楚动人,是冷水镇出名的美人。她因前夫经常赌博,在5年前与同村的丈夫离婚后,又嫁给了在供销社上班的程甲为妻。程甲相貌平平,为人忠厚老实,在单位人缘极佳。但不知为什么,程甲和妻子郭珍关系总是若即若离,不甚和睦。但从群众中访问得知郭珍与斜对面上班的邮电局职工王志金关系极好,二人时有来往。

王志金:男,36岁,身高1.65米,微胖体壮,家有一妻二个孩子。平时因与郭珍同住镇上,相互熟悉,来往较为频繁,但无其它异常。

据办案人员反映,在现场还曾见到过王志金。王志金面对被杀的郭珍,曾流露出十分愤慨的表示。叹息着说:“这是那个王八蛋,下手恁狠,手段恁恶,对一个女人下此毒手,真是做死哩!”

经过几天的排查和走访,并无发现任何线索,但是据镇上人反映,王志金与郭珍关系确非一般,似有男女关系之嫌。

专案干警即对王志金进行了更加全面而细致的调查。从郭珍的丈夫程甲处得知,因程甲有早泄疾病,故夫妻二人若即若离,感情不和。程甲也知道自己无法满足妻子的要求,而屡屡住在五金公司自己的会计宿舍里不愿回家,只有郭珍及孩子单独住在家里。

得此信息后,专案人员分析认为,此案情杀可能性极大。那么,与郭珍关系极好的王志金有可能就是郭珍的情人。

有了这种判断后,专案组经过一天一夜的走访证实,王志金正值壮年,,其妻又不在身边,并时常与单位的女性打得火热。有人经常看到,晚上王志金多次进入郭珍住室长谈,并有人看见清早起来王志金从郭珍房中出来的奇怪现象,而且二人来往比较亲密,形同夫妻。

至此,王志金作案的可能性急剧上升。

专案组经过认真研究布置,决定正面解除王志金。

在当地派出所的临时审讯室里,专案人员与王志金展开了正面的接触谈话。但王志金自始至终对此案予以否认,非他所为。

专案人员在久审不下时,就来到外面碰头商量对策,王志金一人在审讯室里,一个小时后,当专案人员再次走进审讯室时,门却突然打开开了。专案干警情知有变,待想方设法打开门后,却发现王志金已吊死在门后的暗锁上,他用鞋带作绳而死。

刑侦人员见状火速将他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至此,专案人员已断定王志金有作案嫌疑。

一夜的抢救,使王志金恢复了健康。

专案人员在王志金单身宿舍内发现王志金匆匆洗干的衣服,在他穿过的解放鞋上发现有血迹。专案人员又从医院王志金身上的衣服上发现了污点,并对细微处的袜子进行了仔细勘查。尽管这是一双棕色袜子,与干后的血迹十分相似,专案人员还是耐心地对着灯光,在袜子上细心地找到了二、三滴血迹。很快,将这些物证送到省厅化验,竟与死者血型十分相似,验后确定与郭珍血型完全一致。

至此,王志金杀人嫌疑被确定。

心中有底的专案干警再次审问王志金时,他痛悔地沉默良久,才无奈而绝望地交代了杀害郭珍的全部经过:

原来,王志金杀害郭珍没有任何其它原因,只为了一个“情”字。

王志金的家境并不十分富裕,他的妻子长相一般,且有些丑。这使他常常不愿回家,就常常住在单位,借以与单位的女性打闹厮混。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温柔善良、极爱风月的郭珍。二人从眉目多情到言语颇亵,从你有意我有情的频繁来往到卿卿我我的不忍离别,他爱郭珍的漂亮美色,郭珍爱他的年青风流。王志金因经济不宽裕,就经常借故到郭珍处借钱,以便能经常看到郭珍,聊慰情思。

这一切郭珍自然心明眼亮。她见王志金常来借钱,有时二人就说说话,王志金每次见了她就常和她打情骂俏,她故意在他面前软语呢喃,张狂做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