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小店店主被活活憋死,1991年前郭县“1·18”抢劫杀人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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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18日,夜幕降临,喧闹一天的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哈拉毛都乡渐渐平静下来。点点的街灯像颗颗璀璨的星星闪着或明或暗的光亮。西北风夹着雪花不停地刮着,路上见不到一个人影。
9点多钟,镇上的王富小卖店已经关门,王富夫妻俩整理着柜台内的商品,两个孩子兴致勃勃地看着电视。就在这时,几个歹徒戴着特大号口罩隐蔽在小卖店窗户底下。其中一人上前敲门,声称要买花生米。王富刚打开房门,几条黑影疯了一般冲进店内。瞬间,王富被打得鼻口出血,随后一家4口人被分别捆绑起来。
“兄弟有话好说,有话好说。”王富哀求着。
“好说个屁!快把钱拿出来!”歹徒凶狠地喊道。
“我们是个小店,一天也卖不了几个钱,你们放过我们这一家老小吧。”王富恳求道。
“少啰嗦!钱放在什么地方?”歹徒从腰间拔出菜刀拽住王富的头发割下一大把,“老实点,不然让你脑袋搬家。”
另一个说:“把他的嘴堵上翻!”
歹徒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破布把王富一家人的嘴堵上。其中一个人怕王富的嘴堵不严实又使劲往里捅了几下。歹徒在屋内大肆翻找,把小卖店洗劫一空,然后把房门从外面锁上逃之夭夭。
半个小时后,王富窒息死亡。王富的爱人挣脱了绳索跑到派出所报案。
“杀人啦!”消息很快传遍小镇的每一户人家。人们从四面八方赶到出事现场,看到那惨不忍睹的场面个个愤慨惊骇。
前郭县局刑警队接到报案后火速赶到现场……
刑警队的侦查员们在哈拉毛都乡工作了一个多月,在离现场1公里处找到歹徒逃跑时丢弃的菜刀、绳索和一件工作服,工作服上写有“长春某某厂”字样。根据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情况得出结论:这是一起流窜作案,犯罪分子可能逃往长春。
此案被定为“1.18”抢劫杀人案。
1992年4月20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孟家桥派出所所长赵志刚在所内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他在和管内居民小张谈话时,小张反映说:他有一个朋友叫纪文星,最近一段时间整天喝酒,喝醉了就打老婆。有一次无意中他说“我没有几天喝头了,喝一点得一点,说不定哪一天脑袋就搬家了。”他还说去年他在前郭县王府镇(即哈拉毛都)干了一件大事儿……
说者无意听者留心,赵所长意识到这是条重要线索,很可能这个纪文星在外地做过什么大案。于是他马上拿起电话与前郭县局刑警队取得联系,答复是:1991年1月18日,哈拉毛都发生过一起抢劫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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