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 打劫金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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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里是金皮沙蚓的地盘,这种虫子的防御力,还要高过九节沙虫,因此比之更难对付”。
“也就是说,此虫的壳比九节沙虫更值钱”,孟奇问道。
金丹修士摇摇头道,”金皮沙蚓身上的是皮而不是壳,不过比九节沙虫的壳更值钱倒是真的“。
“尤其是整只金皮沙虫,其价格往往是天价,因为此虫的血肉生命力极其强盛,因此是炼制血肉傀儡的最佳材料”。
孟奇闻言当即一愣问道,“血肉傀儡不都是拿人类修士的尸首炼制的吗?”。
金丹修士闻言奇怪的看了孟奇一眼,不明白眼前这个元婴前辈怎么啥都不懂,不过随即他就解释道。
“前辈误会了,其实大部分血肉傀儡都不是拿人类修士的尸首炼制的,因为除非是专门的炼体修士,并且修为达到一定的深度”。
“否则其肉身的强度是不够的,而且不光是强度,修士的血肉一般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烂掉,因此人类的血肉不适合拿来炼制傀儡”。
“我们一般都是选用人类或者妖兽的骨架,之后再将金皮沙蚓的皮作为外壳,最后再将金皮沙蚓血肉填充进去”。
“一只三阶沙蚓的血肉就能维持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活力,因此是炼制血肉傀儡的最佳材料”。
“原来如此,没想到你懂的还真多,如此多谢了,我就先走了,你在这好好收集沙金吧”,孟奇说完一笑,身躯直接消失不见。
而跟着孟奇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的五具傀儡。
金丹修士等孟奇走后,看着已经被对方的五具傀儡拆了大半的六具金色傀儡,顿时产生了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
在沙尘暴的天气使用瞬移,其实也是一件危险的行为,因此孟奇的瞬移距离选的极短。
五里之外,孟奇的身影重新出现,之后慢慢的朝着前方走去,孟奇没有选择流沙谷,依那个金丹修士所说,那里已经是元婴修士的聚集地。
自己要是去了,肯定会发生战斗,作为一个外来者,还是不要主动生事的好。
另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金皮沙蚓比九节沙虫贵,更值得孟奇出手。
在前往沙石林的途中,孟奇将打劫那个金丹的玉简全部查看了一遍,商铺所授的功法,怎么说都是赶不上宗门所传承的功法的。
这也是孟奇一个元婴打劫一个金丹的原因,为的就是增加自己傀儡之道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