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为他恢复名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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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章为他恢复名誉(第1/2页)

袁小华说完后,柳万锋示意他出去。

他走后,柳万锋拿出了一叠纸:“大家传阅一下,这是七公司保卫科科长蔡明的口供。他在狱中亲口承认了是张秋娇指使他陷害水运生的。”

这个口供是公安分局林局长给的,当然是复印件,但柳万锋认为够了。

大家看完后,柳万锋问谢书华:“你对蔡明的口供有什么感想?”

谢书华淡淡地说道:“它仅仅是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说明不了什么。”

柳万锋有点生气了:“你认为是假的?”

“这倒不是。我们办案讲究的是真凭实据,讲究的证据的有效性,复印件不能作为平反依据。”

柳万锋没有想到谢书华如此横蛮无理,一条道走到黑。

他轻轻敲了一下桌子:“我想一个领导干部在错误的面前还是需要有清醒的认识,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不敢承认呢?明明是冤假错案,如果我们依然没有勇气平反,既是对当事人的不公平,也是工作上的严重失职。”

他加重语气说道:“水运生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七公司原总经理张秋娇陷害副职,制造冤案,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她的情况,我将如实向检察院汇报,但是作为局主管部门,在这起冤案中也是要负责任的,你的行为毕竟给当事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是不可逆转的。”

柳万锋终于发怒了:“我没想到,谢书华同志对自己的行为不仅没有任何愧疚,相反还极力反对平反,违背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道德要求,我建议给予谢书华同志警告处分。如果谢书华同志继续阻拦,在班子会上无法达成共识,我上报到总部,由总部来裁决。我相信公道在人心。”

柳万锋讲的话非常重了。

如果把局班子会的矛盾上交的话,谢书华就不是警告处分了,有可能是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也是没有问题的。

当年这起案子是总部系统一个大案要案,在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的,现在突然冒出是假案,责任人没有任何责任,是讲不过去的。

其实,柳万锋提出警告处分,也是在保护谢书华,因为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件事而受到二次处分。

相比较而言,建工局的处理是比较轻的了。

然而,在谢书华眼里,警告处分也是不可接受的,所以他拼命阻挠平反。

他没想料到的是,柳万锋的讲话在其他常委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

大家都在批评谢书华的言行。

其中常务副局长康东风言词最为激烈。

他非常气愤怒斥道:“七公司在总经理张秋娇的操控下,任意关押殴打职工,一个公司副总经理竟然被保卫科长打成精神病,柳局长也一度被张秋娇手下的人关起来了,七公司简直成了人间地狱,真是耸人听闻,闻所未闻。这样的企业还算是企业吗!?”

康东风瞪着谢书华说道:“作为局主管领导,偏听偏信,草率办案,给一个好端端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竟然没有任何悔改之意。我建议班子会不要提处理意见,报总部,由总部去处理。我个人同意为水运生同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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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万锋见谢书华态度始终很强硬,就说道:“我同意康局长的意见,我们就不提了吧。鉴于平反水运生案,大家意见不统一,有的认为这是假的,根据局议事规则,少数服从多数,大家举手表决吧。”

结果大家都纷纷举起手。

谢书华本来不愿意举手的,考虑到众怒难犯,再说他举不举手都不影响通过,他最终还是举起了手。

在会上心情最复杂的莫过于陈首明。

水运生案是在他任局长期间办理的,很大程度也是他授意谢书华办理的。

主要原因是张秋娇又哭又闹,闹得他苦不堪言,只好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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