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屠城和嫁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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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不会逗孩子,朱雄英听着动静像辇鸡,差点没绷住笑:
“皇爷爷,小皇叔有个名字吗?”
朱元璋脸上笑容一收,坐在碽妃的床边,开始吧咋嘴:
“渍...嗯...渍...”
突然看见旁边放着的小房子:
“这是啥”
碽妃瞅了瞅孩子,一脸的宠爱:
“这是雄英送过来的,说是给小皇叔的见面礼”
朱雄英在宫里,吃祖母的,喝祖母的,宫里也没有月例银子给他,自己个儿穷的叮当响。
可朱雄英穷,他娘有钱啊。
常遇春本来就是个好屠城杀俘的,屠城为了啥?常遇春自己是个好杀的性子,倒也无所谓。
可手底下的兵不就是为了那点钱嘛?
可这些兵拿了钱,都能揣到自己兜子里?
别逗了,有的长眼力见的不用人说,自己就会孝敬上官,以期望下次屠城的时候还能捞着个好差事。
事实上,打仗就算是让你大索三天不封刀,你也得捞着个好差事,要不然让你把守城门要道,或者等到后几天人都抢完了再让你抢。
这种情况,别人抢钱抢的手都秃噜皮了,你口袋里还干净的叮当响。而有钱的,别人都抢过了,你再抢也没地儿抢去了,总不能对自己战友下手吧。
所以军中送礼,屡见不鲜,为的就是得个好差事,抢钱起来顺手。
可是这种情况下,当兵的还没见着钱,就要先掏出来点儿贿赂上官,等大军进城之后,为了先回本,再挣回来点儿。
再加上那个年代,百姓们都没什么家当,那点儿东西在百姓自己看来,那是比命还重要的东西,所以把东西藏各种隐蔽的地方。
如果不下狠手,要是不挣钱还好说,关键是之前贿赂上官,还出了不少,要不然就赔了,哪有爷们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卖命,还赔钱的道理?
所以在当兵的不得为了那点钱财,往往大肆杀戮,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们也有老婆孩子要养活!
所以一般屠城的将令都是大索三天不封刀,因为三天后,什么都没有了。实际上都不用三天,只需要两天工夫,一座再大的城池,也就剩下一片白地和尸骨了。
也就没有必要四天,五天的耗着。
所以汉朝程不识治军严谨,军纪严明,又爱戴士卒,手底下的兵能各个以一当十,而常遇春蓝玉治军宽松,手下士卒却各个以一当百,核心的根源便在此处。
在这个时候,跟士卒说家国天下,爱国情怀?那就是扯淡!当兵吃粮,粮食够吃,接下来就是为了挣钱。
不挣钱,谁替你卖命?
所以最后到了常遇春这儿,这一层一层的下来,就算是不主动收,常遇春的家底儿,也比其他的开国公爵侯爵厚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