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弘历继统号乾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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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四日,紫禁城太和殿的晨钟撞响三十声,回荡在寂静的宫阙间。十八岁的弘历身着麻服,跪在乾清宫雍正帝的灵前,接过庄亲王允禄手中的遗诏,登基为帝,是为乾隆元年。

据《清世宗实录》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帝于乾清宫西暖阁召诸王大臣,言“今朕诸子尚幼,建储一事,必须详慎。……特将此事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正大光明’匾额之后”。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夜,圆明园御榻前,鄂尔泰、张廷玉等重臣在雍正帝“大渐”之际,奉命从“万几宸翰”处取出另一份同款遗诏。两份遗诏内容完全一致,均写“皇四子弘历,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清高宗实录》卷一)。这种方法,彻底避免了康熙晚年“九子夺嫡”的乱象。

弘历的继位过程是清代最平稳的权力交接。八月二十三日雍正驾崩,二十四日弘历即于灵前继位,二十五日以新君名义颁布第一道谕旨,赦免部分罪犯、安抚宗室,二十六日接受百官朝贺。短短四天,从治丧到理政,水到渠成。张廷玉在《澄怀园语》中感叹:“国朝家法,立储最为精密,世宗此举,实万世法程。”

自雍正五年(1727年)起,弘历便以“皇四子”身份参与政务,批注奏折。现存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雍亲王手书》中,有雍正帝对弘历奏折的朱批:“汝之言,朕深然之。凡事务必躬亲,勿恃聪敏,勿惮劳苦。”可见其早被当作继承人培养。

康熙晚年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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