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双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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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明开始一本正经地对着杜雨背诵法律条文,语气平静,语速不紧不慢,活像是法学院的教授在给法律小白做科普: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可以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杜雨,你干这种事儿,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吧。你这属于数额巨大,外加屡教不改,数罪并罚,进去之后,估计没个十年八年,你是出不来了。”

孟明看到,杜雨的喉结翻滚了一下,额头亮晶晶的,已经蒙上了一层冷汗。他故意顿了顿,接着语气放得更加缓和:

“不过呢,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刑法》明确规定了,行为人如果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话,我们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杜雨,”高少波接过话来,“路都给你指好了。该怎么选就是你自己的事了。你是个聪明人,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就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刚开始,杜雨冷不防被高少波的话一唬,确实有点儿慌了神。但越往后听,发现高少波和孟明打配合,两个人一唱一和地在他面前演双簧,他心里反而打起了新的算盘:

看来,他们无非就是想撬开我的嘴,从我这里把话给套出来。他们越这样软硬兼施的,就越说明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想到这儿,杜雨发现自己居然彻底冷静下来了。他换上一副面孔,一脸无辜地为自己辩解:

“警官,您刚刚说什么?敲诈??勒索???警官,您不是跟我开玩笑的吧。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怜无助的讨薪人而已啊,你们应该保护我、帮助我,怎么还能抓我呢?!”

“什么?讨薪??”孟明听愣了,脱口而出。心想,这孙子,手里拿的是啥剧本,这唱的是哪一出啊?

杜雨说的理直气壮:

“我当然是讨薪!两位警官都知道,李佳珍委托我去查谢雨蒙。她除了开始的时候付过一次定金之外,就再也没有付过钱。后来,干脆连人都找不到了。

两位警官,你们是体制内上岸了,当然不知道我们这种平民百姓的难处。我可是要靠着一笔一笔的委托费,才能糊口不饿死的。既然找不到李佳珍,我总不能白付出劳动吧,我想着,也许郑先生会对这些照片感兴趣呢。

我就试着给郑先生打了个电话,把这个情况大概说了一下。没想到郑先生非常乐意花钱把我手里的照片给买下来。

两位警官,我可以对审讯室里的这盏灯发誓,我绝对没有用任何方式威胁,或者是强迫过他。我们双方是心甘情愿进行这笔交易的,这怎么能算是敲诈勒索呢!”

看着高少波和孟明被自己一番巧舌如簧的辩解噎得说不出话来。杜雨从心底升起几分得意,脸上也露出一抹讥诮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