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5章 国之四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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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三辅各地,均有不法之事……』
诸葛亮将一份长长的清单递送到了郑玄的面前。
『以贪腐为最。骠骑下拨钱粮安置流民,或取之自用,或以次充好,或克扣减免,不一而同……』
一条条,如同血泪。
或许对于贪腐之人来说,这点钱不都是些小钱钱么?拿一点用一点,怎么了?
值得这么大张旗鼓么?
这些资料斐潜都看过了,所以斐潜慢悠悠的喝茶,然后示意护卫也给诸葛亮来一份。
诸葛亮拱手谢过,然后往下首一缩,也不多言。
郑玄手抖抖的翻看着。
纵然郑玄修身养气也是有一定的境界了,但是在看到这样的一份清单之后,依旧是有些难以掩饰的怒气显露了出来。
因为汉灵帝的影响,很多汉代的官吏收受贿赂,买卖好处已经是几乎明目张胆了,有的还稍微掩饰一下,有的甚至连掩饰都懒得做,所以诸葛亮很容易的就收集到了一大堆的问题,一一都记载在了小本本上。
斐潜在一旁,脸上不悲不喜。面对贪腐,终究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或许有这么一种说法让人泄气,华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贪污历史也就有多悠久,华夏五千年文明史,也伴随着五千年的贪污史!
当然,国外也是如此,甚至还更严重。
只要有政治制度,贪腐问题便似乎是个永远绕不过去的坎。
它就像小小的癌细胞,开始并不显眼,等人们注意到它时,已经长成一颗颗的毒瘤,并且呈几何级增长。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把一个个看似庞然大物的王朝彻底摧垮。历朝历代对此也是高度重视,把吏治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可惜效果并不明显。
即便是见到旧朝因腐败而亡,然而新朝也鲜有接受教训的,也就从一开始的时候,就走上了相同的灭亡道路。
『贪腐之由,盖因有三。』
斐潜缓缓的说道,『其一,入不敷出。』
这是最为基础的因素。
许多官吏最开始的时候,未必想要走贪腐的路子,很多时候是因为发现不贪腐,就没钱用了……
除两宋外,文官的俸禄普遍不高,最低的当属明朝。明朝,县太爷的年俸禄不过90石大米,每个月7石半,自己一家子吃,大体上还够,可问题是要注意古代的俸禄和后世的工资不是一回事,这些国家给与的俸禄,往往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来给别人开工资。
读书人十年寒窗,学的都是孔孟之道,若是经书则是朗朗上口,但是具体政务么,处理起来就是个棒槌,因此除了经书之外的事情,这些新上任的文官大都还得自己找人来替他们做。
也就是所谓的师爷,而且至少得请两个。
一个管刑狱的,叫刑名师爷;一个管财政的,叫钱粮师爷。
师爷和县太爷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他们的工资朝堂自然不负担,都得县太爷自己掏腰包。同时,为了县太爷自己生活舒适,除了聘请师爷之外,还得雇文书、账房等等秘书班子,而且这些师爷也有自己的一家老小,所以加起来的生活开支,就是一笔固定的消费开支。
『究其根源,乃职重人轻是也。』斐潜说道,『一人之力,便是勤勉,夜以继日,亦有尽时,终不可全,故而求全责备,不如退而求其次……』
因为能力不足,就不得不请人帮忙,而帮忙的这些临时工才不会有什么顾忌,过了这村就没这店,有权不用难道还等着挨饿么?
即便是能力强,一个人每天能工作的时间也是有限,一般的小村子小乡镇一个人或许忙得过来,大一点的县郡,或是更大的地区,一个人即便是再有能力,也无法面面俱到。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以个人努力或是不努力而改变。
『故而……县设四曹,户,农,工,商,皆归县令所属,各四百石,郡除此四曹外,另有吏、兵二曹,亦四百石,归太守统属。』斐潜缓缓的说道,『新任之人,归各曹历练,三年一任,任满考核,择其优者方可擢升郡守县令,平者调,庸者下。』
不是一个人管不过来么?
那就干脆将原本的职责拆分出来,给县太爷和郡太守配上一系列的副手,而且还是朝堂给俸禄。
郑玄闻言愣了片刻,然后叹息道:『恐是不易也。』
斐潜忽然笑了一下说道:『原本不易,如今不难。』
郑玄愕然,然后摇头苦笑,『此乃郑伯克段于鄢乎?』
斐潜笑而不答。
其实在俸禄这个问题上,有时候并不能完全怪这些官吏。
注意,是有时候。
比如在封建王朝之中,一般来说都是实行回避制,做官不得在家乡,得去千里之外。驿站自然是有,但是条件么……所以既然有了驿站,朝廷自然不管路费,一路上若是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就全靠同僚互相招待,若是今日不出钱招待别人,下次自己去某地或是下属去某地办事,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而且即便是给路费盘缠,还经常被克扣。比如在明朝,是拿粮食和纸币来结算。粮食还算好,多少是硬通货,可大萌交钞,那可真是巨坑了,通货膨胀得和废纸差不多了,回家也只能烧火用。
还有因为朝堂经济困难,亦或是发放俸禄的部门从中渔利,然后用各种各样的东西顶替原本应该发放的俸禄钱粮,有时用盐,也有用布匹的,甚至还有用胡椒的,反正什么东西在国库多了,就拿出来顶替俸禄。
更霸道的是,不管用什么顶,都不按市场价走,全部是朝廷自己定价。例如在明成化年间,各地粮食短缺,朝廷就拿粗布顶替大米给官员发了俸禄,一匹顶一石。而市面上一匹粗布不过三四钱银子,一石大米至少值十两银子,这是让官吏都去啃布条充饥么……
朝堂不按照章法随意胡来,又怎么可能让地方老老实实?
『贪腐之因其二,』斐潜伸出了第二根手指头,『人际往来。』
人肯定是有社交需求的,但是对于一个官吏来说,社交需求太高了,就肯定不是一件好事。有了迎来送往,吃了这家的回头就免不了要表示表示,多与少就看具体的官阶和权力。当然一身正气全然不表示也可以,这种事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在明面上强迫某人一定要表示什么的。
只不过不表示的后果,或许是办公经费永远领不到实数,岁末考核的时候总是出了差漏,官场之上提到名字便是人人摇头,风言风语总是不经意便是传到上司耳朵中,就算是想要去找长官辩解申述都未必有机会,因为门房也是要门敬的……
而改变这一切并不难,只需要把指缝稍微张开那么一点点。原本敌对的同僚马上就是朋友,家人生活质量会成倍提高,年终考核永远优秀,在上级面前也会有意无意的得到举荐和重用。
而且,这么做也不怕被人发觉,就算被发觉了,也不会有人跳出来指责,甚至还有旁人相互维护……
因为这就是交往出来的一个圈子,贪官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面的人都是贪官,所有人都在贪腐,而且贪官非常愿意扩大这个圈子,通过正常的『人际交往』作为遮掩,形成一个巨大的体系。
『既为朝堂重臣,掌管地方民生,户可有编,农可有获,工可有用,商可有丰?其有暇至此乎?三日一文会,月旬便举宴?』斐潜淡淡的说道,『郡县之职,年唯二宴,冬末开春宴,秋获丰登宴,一为始,一则终,除此二正宴之外,皆列为私宴,所宴何人,所费几何,直尹登记于册,追索核查。』
郑玄下意识的想要反对,可是想了想,却摇了摇头,说道:『骠骑此法,亦是知易行难……』
『终归是先有章程,方得规矩。』斐潜轻轻敲了敲桌案。
郑玄知道,官员如果隔三差五的就开宴会,显然不是什么正经官吏,这个没有问题,但是三人五人聚会小酌,算宴会么?不算宴会么?这要说起来,就是一个非常难以确定的界限。
而斐潜所想的,并不是一味的制止所有的宴会,而是禁止明面上的公款吃喝,拿着公家的钱,然后开自己的宴会,顺带扩大自己的腐败圈子?这不是摆明了欺瞒斐潜,拿斐潜就是个傻子来蒙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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