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泡在福尔马林里的人头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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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有铁灰色西装裤,新外国制夹克各一件。
在凶手刘志才投案后,关于铁丝制字纸篓、玻璃布西服套与外国汗衫等物品的讨论,却戛然而止。
报刊上的报道,除了玻璃布外。
几乎没有讨论本身已然山穷水尽到要杀人谋财的刘志才。
是如何弄到这些堪称奢侈的物品,又为何要将奢侈品用在弃尸上呢。
那么,这些东西有可能是孙伯英的物品吗?
然而,据孙伯英的朋友所说,孙伯英「他把金钱看得很重,平日电影也很少看,除日常必须开支,不花用一分钱。
他对金钱的节省,到了朋友找他叙旧,也不忍叫他花钱请客的地步。
这样的人,会去购买昂贵的舶来品,与自己用不太到的铁丝制字纸篓吗?
怎么想都觉得不太符合人设。
这些昂贵的制品,到底从何而来呢?
疑点三:孙伯英的友人,为何不肯领取头颅?
孙伯英的头颅,因知名法医杨日松认证其泡在福尔马林中仍会生长头发胡须的奇异状况,而成为知名的灵异传说。
然而,为什么孙伯英的友人汤玉铭领取了他的身体和双腿,却独独不愿领取他的头部?
根据报导,孙伯英的治丧费用,系由凶手处追回的赃款作为开支,并不须费汤玉铭一丝一毫。
而汤玉铭既愿替朋友送这最后一程,却为何偏偏不愿领取头颅?
查询日后的相关报道,均说头颅晚于身躯被发现,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发现的顺序,是双腿、头颅,最后才是身躯。
再加上汤玉铭在1月5日领取友人遗体时,不仅案件已破,身体的所有部位也都已经寻获。
那么,到底有什么样的理由,足以让愿意出面替朋友收尸的人,让朋友的头颅继续泡在福尔马林里面呢?
福尔摩斯曾说过,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能否大胆假设。
汤玉铭之所以不愿领取孙伯英的头颅,是因为那有可能不是孙伯英?
想想,孙伯英虽然在台湾没有亲人。
但他的朋友、旧识、同事与同袍,面对这起惊天动地的案子时,有可能一个人都没认出他来吗?
但若说这个孙伯英,其实并非他们认识的孙伯英。
那么是否就有了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