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湖南操场埋尸案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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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算价格是80万元,可操场还没竣工,已经向杜少平支付了将近150万元的项目款。
但杜少平的工程质量做得并不好。
邓世平曾屡次不肯在工程验收书上签字,要求杜少平整改。
一来二去,二人之间的矛盾,全校都知道了。
当时怀化市教育局接到过一封匿名信。
反映新晃一中操场修建中的经济问题,这封信转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匿名信反映了体育工地的经济问题,指出杜少平承包的跑道工程,墙用水一冲就垮掉。
邓世平家人怀疑,杜少平认为这封信是邓世平所写。
邓家人再通过探访周围群众得知:邓世平失踪的第二天,新晃暴雨。
很多人说工程仍在轰隆隆地冒雨推进,填埋了两个大坑,所以邓世平失踪,杜少平肯定脱不了干系。
邓世平的弟弟邓晃平听到这些消息非常气愤,跑去质问杜少平。
杜少平声称他不了解情况,也不知道邓世平在哪里。
邓家人要求挖开操场,警方认为证据不足不能立案。
留下一句话,‘想挖操场可以去挖。’‘这样一个操场,8000多平方米地,从哪开挖呢?’
现实当然不允许,时任副局长的杨学文以操场新造为由,下令暂停挖坑,‘不要影响一中的声誉’。
因新晃县公安局一直未立案,邓世平家属向省、市有关部门控告。
2003年3月7日。
怀化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批示新晃县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
4月17日。
怀化市公安局收到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领导的批示。
要求怀化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杨学文督促并直接参与案件的查证工作,
“立即组织专人对现场进行细勘,对推土机推过的两个土坑要深挖清查。
对杜少平要正面审查,可将人单刀直入带到异地审查。”
虽然有上级领导的明确批示,可后来的实际情况却是——杜少平没有被异地审查,操场内填埋的土坑没有清挖。
直到四个月后的2004年5月。
邓世平的妻子谭春华,找到自己的学生邓水生。
当时这起案件的侦查员、法医,案件负责人之一。
想要从这里了解案件的情况。
现场好不容易提取的血迹,这才被送到上级部门检验。
但检验报告上说,有血迹,但太少有泥土污染,未检出DNA图谱。
谭春华多次询问案情进展。
邓水生以“要先扫清外围,之后才能寻找,现在没有邓世平被害的直接证据、证据一直在搜集”为由,并没有给出任何实质性内容。
2003年5月28日。
时任副局长的杨学文到新晃县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
此后,形成的书面汇报材料称,邓世平失踪达不到立案条件。
并下了结论:“杜少平不具备杀害邓世平的条件”,只是把邓世平记录在了失踪人口中。
这一案件就一直都没有被真正的立案侦查。
就这样,邓世平一案直接就被搁置了下来,长达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