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侯爵之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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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克劳斯毫不在意的就把剑给了约翰,当初之所以溢价买下了这把剑,不是因为他喜欢收藏这些,相比刀剑什么的,他更喜欢名画美酒和美人。

只不过因为这剑最初的主人跟他名字相同罢了。

尼古拉斯的昵称就是克劳斯,他的正式名称也是尼古拉斯·梵·海森赛尔。当然这不是全名,贵族的全名一般都跟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这是当初克劳斯少年时期学习纹章学的时候对作为伴读的约翰的吐槽。

对他来说,约翰是比他那个堂兄弟亨利还要亲近的人,关系就如兄弟一样,是真正可以依靠的,不要说一把可有可无的收藏品了,就是要他的全部身家也不是不可以。

当然他相信一向理智的约翰就算真的要他的全部身家,那也一定是有他的原因,所以一柄佩剑而已,他更关注的是约翰的剑术进步并对此感到高兴。

一个有着高超剑术的正式超凡者在保护自己,想想就觉得幸运。

回到庄园,得到尼古拉斯侯爵佩剑之后,约翰忍着没有当场查看,而是目送克劳斯回房,才坐到自己房间二楼的阳台,抚摸着剑身,静静的感应这把侯爵之剑。

炼剑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一般都要背着别人,据说这是一种传统,为的是避免沾染他人的气息导致剑器通灵之后灵性不纯。

约翰也不知道真假,但是第一次炼剑还是按照规矩来。

尼古拉斯侯爵佩剑是典型的神圣帝国贵族单手剑样式,长有三布鲁克尺出头,宽有二指余,比前世电影里江湖厮杀用的剑略宽,比战场上的剑又窄些,前者是为了方便隐藏,后者则是怕战场上被敌人武器斩断所以加宽加厚。

这样的单手剑最适合作为随身佩戴以防御突然袭击,有一定承受能力又相对轻便。

相比普通军用佩剑的四面剑身,这把剑有着不同前者的六面剑身,正反两面剑脊部分被打造为两个光滑如镜的平面,上面有着错金的装饰纹路,除了带着一点类似包浆的历史痕迹感,竟然历久弥新的没有丝毫损坏与锈迹,一点看不出这是两百多年前的古董,两边的剑刃则是类似大马士革钢的花纹钢,剑刃银白看起来泛着幽蓝的光芒。

绝对是一件难得的凶器,以前只挂在墙上用来欣赏收藏绝对是暴殄天物。

约翰抚剑感叹:

“不愧是一方诸侯的佩剑,虽然时间过了很久,但是还是残留了一点超凡的气息啊!想来当时锻造这把佩剑的宫廷铸剑师也不是普通人。二百年前应该正是超凡复苏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很可能这把剑也曾经是一把强大的超凡武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