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写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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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杨景十分认同。
吃完甜甜的黄桃罐头,两人没多停留就打道回府。
在牛车上,杨景陷入思索。
自己老买东西回知青点,时间久了有心人肯定会察觉,预防万一还是得想一条正经路子。
现在正当行业要么就从政,要么就进厂当工人,吃商品粮,可这两样明显都跟自己无缘。
剩下的行当,要么写写歌词,或者是写书当翻译。
写歌词不太现实,后世自己会背的那几首歌,现在根本不流行,且找不到明星发唱片,用处也不大。
主要还是自己歌喉太差,完全没唱歌的天赋,趁没人的时候嚎两句还行,真要上台面只会丢人现眼。
至于翻译,英语水平太一般,也做不了。
好在他后世兼职过一段时间的写作,平时也喜欢看经典的故事书和网文。
写作可以搞,可这年头网文肯定是不行的,太超前了。
就不说远的,去年开写,80年代中期出版的‘平凡的世界’也被许多读者当做是爽文。
目前主流的还是伤感压抑文学,得批判压抑,最后释放出来……
更不能写太露骨开放,不然肯定过不了稿,想了想杨景还是准备从写实和励志方向发展。
他后世看过不少乡村文,深得其中精华,当即就敲定思路,自己第一部作品就从下乡李家屯的知青生活开始。
回到知青点,杨景急忙找出纸笔,开始梳理大纲。
想了想,他把吕良伟和徐小天等人也加进了书中,只是没写大名,而是换成伟哥和小天。
书名则为【小知青记录史】。
他认为这个名字既低调又高端,而且容易有代入感,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从坐上车,千里迢迢满怀好奇离家来到李家屯,再到入住知青点,接着发生了哪些矛盾和重要事件,再到山上打猎,收获了野鹿和野猪等。
杨景把平平的日常省略了一大半,专挑了些能吸引眼球的事件写上去,没一会儿功夫就完成了大纲。
紧接开始动笔写正文,直到听见吕良伟等人下工的声响,他才从写作中回过神。
尽管有写作经验,但手写稿子速度还是比电脑慢上不少,直到现在他也就写了3000字。
不过这部作品杨景没打算写多长,按照大纲思路走,写到最后估摸着也就能写个五万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