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毛仲副将助力,微麦丹霞终伏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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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了推圆框眼镜,蘸饱墨汁的狼毫在宣纸上沙沙作响。
且看这长安城里的人心,大抵是比灞桥的柳絮还要轻浮些。
那龙椅上的天子,倒成了妇人手中的提线木偶。
妻子微麦与女儿丹霞两个人,裹着锦绣蟒袍,倒要学眉小兕女帝临朝听政的派头,殊不知宫墙外的枯骨堆里,早埋着无数"女中尧舜"的旧梦……
王毛仲这厮倒是个人物。家奴之子,偏生得副玲珑心肝,鞍前马后伺候主子时,倒比那庙堂上的衮衮诸公还要伶俐三分。
万骑营里的丘八们吃醉了黄酒,他便能掏出碎银子结账;哪个校尉害了疟疾,他倒记得送几剂汤药过去……这般作态,莫说临淄王三郎紫岸这个明眼人,便是朱雀大街上的贩夫走卒见了,也要赞声"好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
天意最喜弄人。前脚才见眉小兕的魂魄散作云烟,后脚这缕游魂偏生又从黄泉折返——倒像是长安城里的更夫漏敲了梆子,教那碗孟婆汤生生泼在了忘川河里。
无独有偶的三郎紫岸,连夜打马回京时,马蹄溅起的尘土怕是要迷了阎罗王的老眼。这时空中,黑瘦家奴王毛仲,倒成了主子身前移动的肉屏风,挽弓的手指稳得像钉进砖缝的钢钉,叫人疑心他前世是后羿转错了胎!
却说这三郎紫岸使钱的手段,倒比那赌坊里的老千还要狠辣三分。万骑营的军汉们吃着胡饼蘸羊肉汤,浑不知汤底沉着临淄王府的金豆子;北门戍卫的刁斗声里,倒有一半是王毛仲与李宜德摸黑递密信的脚步声。玄武门前的砖缝里渗着前朝的DNA,他们偏要往里头灌新酿的米酒——醉醺醺的忠肝义胆,原是最容易点着的!
七郎紫岸的妻女终究是少了眉小兕的女王见识,毒死七郎紫岸那日,怕是只顾着对铜镜试戴九龙衔珠的步摇,却不知万骑营的马槽底下,早埋着临淄王府送去的三百把淬毒匕首。
是微薄还是高耸来着?总之这两个草包将军,倒把治军当作驯兽把戏,今日克扣粮饷,明日鞭笞校尉,生生把座火药库坐成了热灶头。待到葛福顺们红着眼闯进王府时,陈玄礼甲缝里的血垢,倒比霞丹一直觊觎的凤冠还要晃眼。
小兕乐了:“你说的可是韦播、高嵩这两个蠢材?他们真当万骑营是自家豢养的鹰犬?只顾皮鞭抽得勤快,军棍敲得响亮,却不知这些厮杀汉的肝火,原是沾不得半点火星的!”
葛福顺,游击将军葛德威的儿子,不顾背上血痕,红着眼闯进临淄王府时,倒像是三伏天里晒透了的炮仗——只消刘幽求这老狐狸轻轻一吹火折子,登时便要炸得满城风雨!!
梆子声卡在了更夫的喉咙里。万骑营的刀光却比漏刻更识时辰,宫墙朱漆叫热血一泼,倒像是给新科状元披的红绸。
这边厢微麦攥着半幅残破的诏书逃窜,金步摇坠地的脆响倒比催命鼓还要急促三分;那边厢丹霞公主正对着铜镜比划石榴裙,忽见菱花镜里涌出血瀑——原是自己的脖颈开了朵红牡丹……
最绝是那飞骑营的小卒,前日还跪着给皇后微麦舔舐裙摆泥渍的癞头兵,今朝倒把锈刀磨得雪亮。皇后凤冠跌落尘埃时,骨碌碌滚动的珠子,倒像是从她脑腔子里蹦出来的眼珠子!
三郎紫岸负手立在宫门残月下,看那两颗描金绘彩的首级,活似看一对被顽童撕烂的布偶——孽缘账本被阎罗勾了红圈,连本带利竟是用胭脂血来兑的……长安城头变换大王旗,在丹霞"试新衣"上洇出碗口大的血渍。
血还未冷透,长安坊间已传遍了奇闻——那夜举火为号的紧要关头,王毛仲竟像被鬼掐了脖子似的,凭空消失在乱军丛中。更奇的是,三日后他施施然从终南山归来时,袍角还沾着道观的香灰,怀里却揣着万骑将士联名的请功书。
明眼人都看得出蹊跷:葛福顺腰间新佩的镶金错银刀,正是临淄王府库里的旧物。可王毛仲立在阶下被受封将军时,倒像棵被雷劈焦的老槐树,浑身上下找不出一丝将军气。
史官笔杆悬在《功臣录》上,迟迟落不得墨。坊间小儿拍手唱道:"金豆子换得铁甲寒,香灰烬里藏金丹,将军原是画皮鬼,夜夜哭倒玄武关..."唱到末了总要被人捂住嘴——那王毛仲的宅子就在醴泉坊,檐角铜铃响得比大理寺的刑具还瘆人。
醴泉坊的铜铃夜半作响时,小兕正倚着观星台剥西域葡萄,看着王毛中派人寻来的民间歌谣:
嘿呀嘿呀听我唱,
都讲瑞雪兆丰年,
可这丰年啥模样,
咱得细细瞧端详。
长安城里穷人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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