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我离开了南都书院,在集市上开了一家书画的铺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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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时,我来到书院,在这里已经浑浑噩噩的生活了十几年。
红豆和我一起从家里逃出来,为了能和我一起呆在书院里,她在头上插了一根草标,自己把自己卖到书院里当妖奴。
集市上有很多这样的孩子,有妖族也有人族,头上插上一根草,就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和那些小猫小狗没两样。
长大后,红豆一直想嫁给我,她很美,在书院长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渐渐成了书院的招牌,她为自己赎了身,但仍留在书院做杂役,当然,她不做端茶扫地那样的粗活,而只做奏琴洗笔这样的雅事。
南都想娶她做妖妾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巨富贵公子。
来南都书院读书的一半男人,都是为她来的。
我的家虽然没落了,但我的父亲是守旧的人。
人妖有别,山鸟与鱼不同路。
如果我要娶她,那一直躺在病床上的父亲,可能会跳起来打死我。他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生只想循规蹈矩的按着祖训,过安宁富贵的日子。
可是,国相轩辕甲却来到我的家里,征用了我家所有的财物,买来妖奴,并在我家里炼制成尸魔。
我家变得一贫如洗,父母也病倒在了床上,几年后,就相继过世了。
父亲临终前,说轩辕甲在炼制尸魔时,一直在用他的血,我家的祖上可能是传说中魔族。国相找过来,也是我家罪有应得。
他就是这样一个软弱的人,别人抢了他的东西,抽他的血,他却总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到原因。
几年后的一个夏季,南都连着下了一个月的雨,藏书阁内的书都发了霉,我在拿出去晾晒时,在一本翻开的古书中发现了一页奇怪的文字,我认识这些字,我家的族谱就是用这种文字写的,尽管上面记得都是前几代人日常的一些琐事,但我家的孩子从开始记事起,就要开始学着读写祖谱上的这些奇怪的字符。
南都书院本来就是我家的,后来被轩辕甲逼着卖了出去,藏书楼上的古书里出现这样的字并不奇怪,我又翻了几本古书,在里面又找到了同样的文字。
把这些书中的字拼起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我的祖上并不是魔族。
而是神族。很久很久很久之前,神族的一个女子在绝地天通时,没有选择飞升,反而在此界嫁给了一个人族。
她天真的以为哪怕不用神的力量,也可以世世代代逍遥的活下去。
她把这段经历和她的功法用古神文记录下来,又分拆成数页,藏在几百本书里。
我想把这些书页找齐,却被人赶出了藏书楼。
我只是一个杂役,要想去藏书楼读书,每月要交3000钱,而我一年不过才赚500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