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番外——林达(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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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一怔,只觉奇怪,但随即一想:也是,这样事情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都怕麻烦。
他也想警察局这边早点搞完,还他清白放他回家。
这会儿,安振明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审讯秃头男身上,林达也乐得开心。
“警察叔叔你好,我叫李志才,今年30岁!”
安振明打断他:“今年才30岁,看着不像啊,身份证出示一下!还有,三十来岁的人了,以为自己还小嘛?叫什么警察叔叔?”
李志才:“……”
李志才就算再嚣张,也不敢在警察局嚣张,于是他闭嘴,老老实实交上身份证。
安振明接过身份证,与林达那会儿打量多过比对的眼神不同,安振明站在灯光下拿着身份证和本人比对了老半天,这才皱着眉道:“这是你本人?看着一点也不像啊!”
李志才:“……警察同志,我近两年有点发福,还有脱发。”
说到最后几个字,李志才的头都要低到裤腰带上了,秃顶的脑阔在灯光下锃亮反光。
“行吧,身份证收好。把今天晚上的事情经过交代一遍。”
“哎——好!今天晚上我跟安文静相亲,地点是……聊的正兴起,安文静突然动手打人!”
秃头男越说越怒气上涌,最后伸手指着林达控诉道:“都怪他,这个小白脸肯定早就跟安文静有一腿,不然我一提起他,安文静就动手打人!”
“先生,您这是污蔑,请您立马向我道歉,否则我有权向您追究法律责任。”
林达脸色陡然沉下来,警告秃头男。
“嗬——这年头的小白脸这么嚣张啊!”
秃头男冷嗤一声,显然不在意林达的警告,转头立马朝安振明告状:“警察同志你看到没,当着你的面,他都敢威胁我,可想而知,当时我是怎么被欺负的!”
秃头男胡乱攀咬的丑恶嘴脸,让林达觉得安文静当时真是揍轻了,当时应该下手再重点才对。
林达目光如炬,盯住秃头男:“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先生,我现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您在造谣诽谤,且对我的身心、名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失。”
林达说完,将手中录音笔举起,然后交给安振明:“警官您好,我要报警,这是刚刚李志才诽谤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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