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收购景良律所的想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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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有一个想法,一个在别人看来有些疯狂的想法。
他想将景良律师事务所给收购下来。
这样的想法确实太过于疯狂了。
要知道景良律师事务所那可是全国最大的40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去年的营业额就达到了32亿。
如果按照估值的话,按照正常的估值和营业收入大概3:1到4:1之间。
这也就意味着景良律师事务所的估值将会达到96亿到128亿之间。
楚云天目前手里的资金固然能够轻松的拿下景良律师事务所。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方会愿意被他所收购。
更何况景良律师事务所是采用合伙制的合作方式,拥有大概300名合伙人。
如今共有4000名律师,可以说是魔都市最大的律所。
想要收购极其的艰难。
不过楚云天却也有另外一种控制景良律师事务所的方式。
那便是入股,他并不需要完全收购景良律师事务所百分之百的股权。
毕竟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而是更加方便的处理公司的法务工作。
不仅如此,未来汉唐技术有限公司还会有很多的收购活动,这些都需要律师事务所帮忙处理。
所以这是一个一劳永逸的方法。
经过这段时间的合作,楚云天自然和景良律师事务所的代表非常熟悉的。
而负责他公司业务的是景良律师事务所的其中一个合伙人,名为田文亮。
能够成为景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其能力必然非同寻常。
如果不是足够优秀,是不可能成为魔都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合伙人制度,通常几个人或者一群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上下级,而是合作关系。
有些合伙人还拥有律师事务所的部分股权。
合伙人的利益分配一般为提成制以及计点制。
提成是很简单,根据每一个合伙人对律所的贡献度来进行利益的分配。
至于计点制,则根据资历来增加点数,从而按照点数来获得一些额外的利润分成。
当然如果想要更多的点数,合伙人也可以往律所内投入资金,从而获得相应的点数,如果点数不会被稀释的话,那么每年都会获得一定比例的利润分成。
两种方式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合伙人的利益分配。
楚云天决定的事情,就不会拖拖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