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迷雾系列第二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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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管你怎么样进行精巧的设计和文字误导,只要读者知道,这是一本“叙诡”小说,立即就能识破——
哦,原来“我”就是真凶!
因为叙诡的本质就是利用人们在阅读时的默契和惯性思维,进行一场“灯下黑”的骗局。
一旦读者提前跳出了惯性的思维误区,立即就能明悟过来,其实案情压根就不算复杂。
一个个都是预言家,打明牌的局,让狼人怎么活?
由此也就引出来一个巨大的争议——
叙诡,真的可以归纳进推理小说的范畴吗?
毕竟在传统的推理小说之中,信息的不对称主要集中在罪犯和侦探之间,是属于“书内”的信息。
读者可以通过自己的细心和智慧,识破骗局,找到推理的快乐。
而叙诡的信息不对称,完全是由作者向读者施加,是属于“书外”的信息。
相当于人人都通过高考,凭借分数这种硬实力考入心仪的大学,突然有一天冒出来一个人,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疯狂加分,最终以更低的分数和你考进了相同的大学。
是个人都会不服气,觉得这是个“异类”。
更关键的是,这吊人平时还刻意隐藏自己是“社会活动家”的身份,以正常考生自居。
因为他其实心里也知道,一旦自己考试的“方法”被戳破,给外人知道,一定会引来各种鄙夷目光,被同学们排挤孤立。
所以,
这种通过社会活动加分的同学,算是一名正常的考生吗?
论坛内关于这点的争论愈演愈烈。
有人说,人家能找到这种社会加分活动,也是一种本事,规则范围内允许的事情,凭什么不能被承认接纳?
也有人说,这本身就是一种作弊行径,打的是考试之外的信息差,你要让他也公平坐到考场,一定拿不到现在的分数!
众说纷纭。
在罗坚心目中,他是坚定的叙诡派支持者,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永远都忘记不了,在那个夜晚,当他亲手在键盘上敲下“医生”两个字时,
当时内心是何等地惊涛骇浪。
这是以前所有的推理小说,都未能带给过他的美妙体验。
以至于现在回想起来,都会有种身子忍不住轻微颤抖,脸色红润,眼神迷离的高昂神态。
如果连这么优秀的作品,都要被剥离“推理籍”,罗坚觉得这不仅是《罗杰疑案》的损失,更是广大推理小说爱好者的损失。
但是,反对派提出的一个质疑,又不得不去直面。
那就是“叙诡”其实是一个不能公诸于众的流派名称。
和别人在打宣传标语时,会明确这是“本格派”、“社会派”、“法庭派”、“硬汉派”、“悬疑派”佳作不同,叙诡目前还没被任何一个流派所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