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水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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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素若有所思,问道:“张婶婶,你所说的这位王小旗……就是你今日去他家洗衣的王百户么?”
齐张氏点头道:“不错。后来他真为这个案子立功升了总旗……后来他是哪年升的百户,我却记不得了。这个人确实是个好人,很温厚,也很负责任。他当了百户,也从没有做过克扣手底下兵卒的事情,所以直到今天,他家还是一个仆役都没买,依然是我每月定时去给他家洗些衣裳床单之类的。倒是他家的衣物,比当年穿的是好得太多了。”
纨素点头道:“我记得,我家城郊的别院里原本确实是两个缸,但并不是对称摆放,也没有专门的台子来摆……那一日,我母亲还专把两个缸都挪了地方,一个挨着院墙,一个挨着屋墙。原本青石板坪上的圆形痕迹,也叫人洒扫过了,看不出来的。这位王百户,当年又是怎么发现少了一个缸的?这点我倒不太懂。以他之前的官位,他应该是没进过齐家的门的。”
齐张氏道:“他也并没发现院子里少了个缸。他发现的,是他常盯着的一个惯偷,在懿德坊贫民窟的黑市里兜售一个大缸。”
她喝了口茶水,接着道:“那天他跟我解释说,他接查案的差事,是案发两天后的事儿了。当时牢里的齐老爷已经……”她望一眼纨素,见她并无情绪激动的迹象,松了一口气,继续道:“在那之前,这位王百户的职责是带人巡街。划分给他管辖的,就都是永通坊、怀仁坊这种穷地方、鱼龙混杂的地方……还有城外的懿德坊。”
“懿德坊每十日有一大集,入夜以后有鬼市。说是鬼市,其实就是些贼偷销赃的地方……卖什么的都有,唯独没有什么来路正的东西。那个缸,就是他巡街时,在那里的一个地摊上发现的。卖东西的人他也有数,是家就住在懿德坊的一个惯偷……也犯在他手上不是一次了。平日里就是个扒手,成日小偷小摸,寻常倒也不敢翻墙入户。追缉盗匪,应该是京兆府衙门的营生,禁军若管了,多少有点越俎代庖。所以平日里只要不是正好撞上他正把手伸进别人的腰包,这位王百户当年多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怎么跟他认真计较过。但他在懿德坊夜巡,在鬼市上见了那缸,便觉得不太对头。那缸纹饰精美,不像寻常百姓人家的用具。缸上正面更是鎏着一个‘修’字……这是他记忆犹新的。”
“过了两日,他被调去查齐家的灭门案,就在齐家别院的后院里发现了另一个差不多纹饰的缸……正面鎏着一个齐字。这位当年的王小旗立刻就起了疑,觉得如果那个惯偷卖的缸,是从齐家灭门案的现场偷来……那他一定知道一些事情,甚至有可能参与在灭门案其中。虽然就他对这种小贼平时的理解,也不太相信他有这个胆魄参与杀人……但当时正是没有线索的时候,有枣没枣,他总得打一杆子。”
纨素点头道:“他这么想是很自然的……但我猜,那个贼一定会说,自己没有偷过那个缸,而是捡了别人不要的。”
齐张氏点点头,突然问道:“四小姐,你又是为什么会猜到此事?……你为什么,那天会专门问兴儿有没有看见禁军往外搬水缸?”奚笪在一旁担忧起来,手在桌子底下握着了纨素的手,只觉得她手指依然稳定,但冷冰冰的没有“人”的体温,握在手里的感觉,倒像是夏天里握着父亲最喜欢的那把寒玉笛。
纨素叹息道:“我也不瞒张婶你。如果那小贼真的直接从院子里偷走了那个缸,他一定不敢把它这么快就拿出来,在鬼市上大张旗鼓地售卖……我母亲当时为了保护弟弟的性命,把我弟弟齐承安藏在了那个鎏着‘修’字的缸里。如果一个寻常的小偷,发现自己偷到的缸里,另有一个活着或死去了的孩子,他会怎么做?”
齐张氏倒吸了一口冷气,道:“若是小少爷活着,这贼若有些胆魄,只怕会把那孩子卖掉……但为防追查,这个缸就不会急着出手。若是小少爷已丢了性命……这贼只怕会把尸首偷偷丢弃,或趁夜埋在乱葬岗上。这个缸他自然也不敢急着出手……肯定会害怕查人命官司的人,会顺藤摸瓜,把小少爷的死甚至齐家的命案,一概扣到他头上。”
纨素道:“他只是一个扒手……人的性格,在长到一定岁数之后几乎是固定的。平时以小偷小摸为生,不敢翻墙入室的人,是很难突然变成大盗的——也许他比起平时做正经营生的良民,反而是更不可能迈出那一步的。因为他小偷小摸就已经够养活自己了……而多卖一个缸,也并不能让他获得一大笔钱,改变自己的命运。”
齐张氏点点头,道:“我明白四小姐的意思,要让小贼成为大盗,或者得有足够的诱惑,或者得有足够的逼迫……但不管是出于哪种情况,他都不可能立刻把这个缸优哉游哉地搬到鬼市上去出手。那这个缸就确实不是他偷的了……也就是说,齐家刚出事那天,这个缸神秘地消失了。到它再出现时候,它被放在一个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的地方,等着被人捡走。缸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那小少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