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燃烧的尾巴(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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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六尾咬了咬牙,收起尾部的火焰,只能暂且相信它们了!

追逐紧张,速度越发加快,体弱乏力的某人实在是跟不上狐狸的身影,不得已刹住脚步,停了下来。

“呼……真是倒霉……啊……见这两只六尾可爱又可怜,我才想帮它们一把……但这距离也太远了吧!感觉离六号路也越来越远了啊!”

身边的大树挺拔、粗壮、青翠,将小铠团团包围,他抬头一看,只见枝叶层叠,郁郁青青,遮天盖地,令人感觉宛若置身一片绿色的海洋,微风一吹,青波荡漾,沙沙作响。

“可恶!”

小铠扶着一棵大树,暗自骂道。稍微站了几秒,他抹掉汗抬起头便要继续行路。这时,他注意到一处突兀的草丛,那儿的杂草伏倒在地,草尖沾着泥土,显是被什么踩过。

他赶过去一看,泥土上有很多新鲜的鞋印,印记很大很深,而且有些鞋印叠在一起。

“成年人,多半是男性而且不止一人。希望……情况别是我想的那样。”

小铠提足气力,折返到原来的小道,寻着梅花状的小脚印跟了上去。这一次,他没再停歇。

…………

“啧,还真是顽强啊。”

一戴着太阳镜的高个男子口中叼着根细长的草叶,语气颇为不耐。他方脸,面相凶狠。

“哼,是啊。过了这么久,它体内的火能量竟还没用完……如此来看,比起这身毛皮,这只九尾对战价值可能还要高些!”

另一个男子也算高,但和他那两米高的的搭档站在一起还是太矮了。他相貌平平,是个光头。

“盖斯老弟,少扯淡了!就这暴躁样子,哪有可能驯服得了?你看看它那对血红色的眼睛,恨不得杀了我们。”

“长手兄,我就开开玩笑,这种不知道活了多少年、取了多少人命的臭狐狸,谁敢用啊?”

这二人身强体壮,黑衣打扮,脚踩一双厚重的登山靴,长手腰别数把长短不一的匕首、刀具,手上牵着一只黑色的大犬,盖斯肩上扛着一大捆紧实的牛皮绳,手握一张拉满弦的弩箭。

他们不是啥好人——宝可梦猎人。

猎人,放在人类与宝可梦相争的年代还是一个很吃香的职业;但现在世界的主旋律是人与宝可梦和谐相处,这个职业自然就没落了。如果说之前猎人的存在是猎杀凶兽、保护民众,象征着正义与力量,那现在他们的猎杀要么是为了利益,要么是向他人炫耀自己的力量与胆气,要么是追求生死相斗的刺激,无论哪一样都失了正义、只余力量,不为人支持。如果放任这些猎杀行为,不难想到会有什么后果……冤冤相报何时了,人类与宝可梦在历史上唯一一次的全面战争便是因此爆发的,世界陷于黑暗,差点毁于一旦。精灵球能够取代残酷的杀戮,“猎人”便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可是,非法狩猎,屡禁不止。一方面,联盟不可能在森林等处安置摄像头,所以猎杀者的所作所为往往很难被发现,甚至永远不会被发现;另一方面,即便发现了,“猎人”总会有各式各样的托辞,“我遭遇生命危险,生死存亡之际我只能动手”、“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的呢?我是在野外捡到的这个被天敌杀害的可怜家伙”等等,而宝可梦不会请律师,它说的话别人也听不懂,所以联盟想要定罪很难,往往是以非法出售野生宝可梦的罪名告终……总之,联盟对于偷猎的行为甚是头痛,也无太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