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竹林七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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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公元223年-262年,一作公元224年-263年),字叔夜,谯郡铚人,是魏晋时期着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与魏晋名士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并称为“竹林七贤”。以下是对他的具体介绍:
1. 生平经历:
幼年成长:嵇康年幼时,父亲嵇昭就去世了,由母亲孙氏和哥哥嵇喜等抚养长大。他自幼聪颖,勤奋好学,博览群书,尤其喜欢读道家着作《老子》《庄子》。成年后的嵇康身量挺拔,容貌出众,但并不注重打扮。
婚姻与官职:嵇康二十五六岁时,娶曹魏宗室女为妻,后被授官为中散大夫。不过,他并不热衷于仕途。
隐居交游:魏正始十年(249年),司马氏大权独揽,嵇康不愿归顺,举家迁到山阳县隐居。在此期间,他常与阮籍、山涛等竹林名士在竹林中喝酒、纵歌、清谈。
被害身亡:魏元帝景元三年(262年),嵇康因好友吕安的案件受到牵连。此前,嵇康曾得罪过司马昭的心腹钟会,钟会趁机向司马昭进言陷害嵇康,最终嵇康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他神色不变,弹奏了一曲《广陵散》后从容就戮,年仅四十岁。
2. 思想主张:
宇宙观:吸收了汉人的阴阳五行之说,沿用哲学本体的概念太素,认为太素之后,阴阳两分,两者相错而成五行,由此演化人类万物,万物之中又有气的作用,气的盛衰推进物的演变。
社会治理:推崇道家清静无为的政治思想,认为社会应处于君静于上、臣处于下、群生安逸的状态,君主不应干扰民众的生活,强调君、臣、民的和谐关系。
人生处事:主张触情而行、率真自然,不满当时崇尚名教的社会环境,认为应该以“是非与公私”的标准来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为善。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否定礼法之士的虚伪,追求清静无欲的恬淡生活。
3. 文学艺术成就:
文学:嵇康的文学创作主要包括诗歌和散文。他的诗今存50余首,以四言律诗居多。其作品风格峻切而清丽雅润,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独特的艺术魅力。
音乐:着有音乐理论着作《琴赋》《声无哀乐论》。在《声无哀乐论》中,他认为声音的本质是“和”,合于天地是音乐的最高境界,喜怒哀乐从本质上讲是人的情感而非音乐的感情。他还作有《风入松》等琴曲,其《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曲被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是我国古代着名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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