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盗版,它不是个简单的数学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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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难怪,上辈子就有人称呼艺电为业界毒瘤、游戏工作室杀手,并且多次获得美国最差公司的称号。
原因就在于很多经典游戏的工作室在被艺电收购后,要么直接整个系列作品停更消失,要么人为干预肢解整个工作室,导致开发的续作惨不忍睹。
例如《命运与征服》,两年后,连带西木工作室在内,直接就关闭停更了。
好在,王迪并不是真心想要卖MC,所以,即便知道艺电的黑历史,还是愿意跟他们谈谈。
只是让王迪始料未及的是,艺电这个毒瘤,竟然从一开始就想要肢解MC。
真不懂他们的老板霍金斯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以为他也是重生者,可以一个人研发所有游戏吗?
或者说,这就是大公司自以为是的通病。
就像后世的阿里巴巴一样。
投什么败什么。
“对,只是版权。”
罗尼笑着道:“MC的技术含量不高,如果不是我们美国人比较注重版权,我们完全有能力自己开发。”
这话听着似乎没问题,但潜台词却非常丰富。
罗尼不但借机讽刺华夏人不尊重版权,又隐隐暗含威胁,如果王迪不卖,那艺电就会选择自己开发。
别以为美国注重版权,就真以为美国没有盗版和抄袭。
好比美国的火箭网络公司,一家靠抄袭山寨其他互联网公司产品的纯抄袭公司,竟然把市值做到了30亿美元。
其实,只要想想资本的趋利性,就可以知道美国不但存在盗版,还存在非常严重的抄袭。
不然,美国又何必针对盗版制定非常严重的惩罚呢?
说白了,这都是国家利益所决定的。
发达国家因为发展得早,版权技术多,所以觉得惩罚盗版对自己有利,那自然会加重惩罚。
相反,发展中国家因为发展落后,版权技术少,所以觉得惩罚盗版会加深被发达国家剥削,自然就会对盗版睁一只闭一只眼。
举个简单的例子,音乐版权。
流行音乐发达于欧美,华夏起步较晚,如果国家不睁一只闭一只眼,那么,按照美国版权的价格,华夏用户听一首歌最少要支付10元人民币,其中的8元人民币,将被欧美赚走。
而99年,人均GDP才7159元,日均收入19块6毛,结果你一首歌,就要赚走老百姓一天一半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