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该不该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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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年8月3日下午,致6人死亡,1人重伤的连环杀人犯张三于盛京市落网。
然而在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张三竟称自己是在“教导他们懂得珍惜生命的可贵。”
经记者调查,实施最后一起犯罪前,张三曾萌生过自首的念头,临行前,张三决定最后去看一场电影。
可偏偏他选择了《电锯惊魂》。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观影,张三深深被“竖锯”的理念打动,认为自己的行为并非犯罪,而是引导他人珍惜生命的大善事,便打消了自首的念头,决心继续实施犯罪。
据悉,张三试图复原电影中“竖锯”的杀人手法,但因操作能力不够而遗憾放弃,只得在网上购买相关道具,最终在前往取快递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张三虽已落网,但给社会留下的思考还远没有结束。
在长虹市,也有两名男孩模仿《电锯惊魂》,计划绑架班上的女同学,用自制的机关实施虐待并将她杀死,最后是女孩的母亲及时报警才抓到他们。
据知名周刊《法治天下》今年8月份统计,在过去的两个月里,全国共发生了26起因模仿《电锯惊魂》电影情节的类似犯罪。
这类的犯罪是否是受到了《电锯惊魂》主题及情节的启发?
对此,电影协会代表林正盛接受采访表示,《电锯惊魂》中“竖锯”的犯罪情节和人物动机是滥用私刑、非理性惩治的表现,而电影对“竖锯”的塑造和推崇则强化了观众对此类行为的印象。
影片的制作方只管利用暴力和犯罪情节刺激观众情绪,在赚钱的同时没有承担社会性教育的功能,未尽安全防范义务,导致《电锯惊魂》的情节被不断地模仿复制。
日前,记者了解到,多地广播电视局门口已有家长自发拉起横幅,要求禁止《电锯惊魂》上映及播放。
对此,记者表示,电影因宣扬犯罪与不健康的价值观被禁止播放实属合理。片方不应冥顽不灵,应当主动下架电影,以免未来造成更多的模仿犯罪事件发生……]
“完全是胡说八道。”叶明睿越汇报越生气,“电影分级已经是最严格的NC-17级了,能进入电影院的都是三观成型的成年人,怎么可能分不清艺术创作和现实生活?”
嬴佳专心阅读这篇被转发最多的博文,一时没有接话,只听叶明睿继续抱怨。
“还有那个连环杀人犯张三,他在电影上映前都犯案六起了,怎么还能算模仿竖锯杀人?作者的恶意太明显了!太牵强了!”
嬴佳终于读完,把平板推回叶明睿面前,“有人信,就不牵强。”
那篇抨击《电锯惊魂》的文章已经有了许多人回复。
@库里斯:[研究显示,杀人犯都爱看暴力血腥电影,我支持把这类电影都禁了!]
@李使使:[我同意,就算成年人能够分清虚拟与现实,长时间不加节制地观看暴力血腥内容,也会助长戾气,在现实生活中更容易与人起冲突并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热熏少年:[电影确实在诱发犯罪行为上作用重大,就像当年港城古惑仔题材爆火的时候就有很多年轻人休学去混黑道,然后被抓进局子关一晚上就老实了。]
@爱河永浴:[对,我也记得那会,大量团体暴力行为集中爆发,确实都是古惑仔引发的。]
@ABI:[不是?这难道不是和人有关吗?有的人天天看犯罪片最后当了警察惩恶锄奸,有的人偶然放个羊都能心生邪念,关电影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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