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是一个导演,偶尔也唱唱歌赚个外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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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得加钱!

万妙华似乎看出了许麟的顾虑,说道:“虽然我们《音粤》是由相关部门牵头的,但是从策划到拍摄都是由我们节目组进行,部门并不会插手的。”

“噢噢,那我肯定是相信万姐你的水平的……”

许麟松了一口气,笑道。

如果是这种形式的节目……那倒还是不错的。

甚至是他们导演业内最喜欢的模式——既有官方背书这等最大的背景,又没有‘老爷’指手画脚。

两人在话筒中皆是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是属于导演人的默契。

“关于我们节目的详细介绍,待会我可以发你邮箱。”

万妙华说完,又给出了许麟最关心的话题,“我们这档节目总共是十二期,一期给予100万的片酬。”

“我们节目采取的是PK制度,阿麟你是作为常驻嘉宾被我们受邀的,如果你能够不淘汰的话,那么完整的一季拍摄下来,你将获得1300万的片酬。”

1300万……

许麟的眼睛顿时汇成了钱的形状。

正愁积累资本远远不够呢,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明年就要北上了。

他起码得要储备一个亿的资本吧?

不然在京城那水浅王八多的地儿,钱少了是砸不出什么浪花的。

说句实话。

单靠暑期档以及春节档两个黄金时间的票房分成。

许麟确实没有积累一个亿的信心。

虽然再加上这1300万也还差得远,但到底是一笔收入不是?

——至于能不能在PK淘汰制中站稳十二期,许麟是完全没有考虑过的。

“正好也可修行一下自己的音乐……”

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巨星,那么至少得有两个顶尖的技艺——比如麦可人杰克逊的音乐以及舞蹈。

影视方面,他自认不比任何人差。

但是音乐方面,虽然不是短板,但还算不上顶尖。

万妙华知道许麟在考虑,因此也就耐心地等待着。

许麟想了想,问道:“那么请问万导,我在节目上面演唱的歌曲怎么算呢?”

万妙华道:“这一点你可以放心,节目组只拥有你在节目上的live版权,歌曲的版权还是属于你自己的,不过节目组也拥有歌曲的优先购买权——当然,是按照市场价。”

所谓的节目live也就是歌手在舞台上面的现场表演。

比如说张杰参加了《我是歌手》并且演唱了《星星》,那么他的这个现场演唱,除了节目组官方之外,其他第三方就不能转发播放了。

你在短视频上经常刷到的音乐切片,为什么要聒噪地加上一些自以为是的解说呢?

因为他不加解说,并且就把原本的视频放出来,那是侵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