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李世民给自己挖了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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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乱世用重典
所以李渊在约法十二章里规定“劫盗者死”。李渊刚刚打进长安,他怕无法控制局面,迫不得已才制定了杀小偷的章法。这种情况属于“士急马走田”的紧急应对措施
李渊先后两次约法,都是临时性的应对措施。一个国家要想运转起来,必须制定法律法规。李渊称帝以后,一直在推动律法的完善工作,在经过了七年的努力之后,终于推出了《武德律》。
纵观李渊一朝的法律,除了只用了几个月的《约法十二章》规定“偷盗者死”以外,《约法五十三章》和《武德律》皆规定“偷盗有罪,但是罪不至死”。
有道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既然大唐朝有法律,就要严格执行
据《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六.唐纪二》记载,有一回,一个倒霉蛋犯法了,他罪不至死,但是李渊下诏要把他杀了。当时负责办理此案的监察御史李素上书对李渊说:“国家制定的律法,全天下的臣民与帝王都应该严格遵守。有人犯了法,按照法律法规犯着哪条治哪条的罪。不能因为当权者好恶,就轻易动摇法律的威严。如果凭着当权者好恶而轻易改变律法该判的刑罚,老百姓就会无所适从。陛下刚刚建立律法,为什么要凭借自己的好恶,放弃律法的条文另行定罪呢?臣身为司法官员,不能看着陛下动摇律法,所以臣拒不执行陛下的诏书!(三尺法,王者与天下共有之,法一动摇,人人无所措手足,陛下甫创弘业,奈何弃法?臣忝居法死,不敢奉诏!)”
李世民虚心纳谏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一些,其实李渊也是虚心纳谏的君主。李素一番高论,把李渊绕过律法下诏处死罪不当死之人的行为驳斥一番。李渊被李素说醒了,他承认自己的错误,撤销了处死罪犯的诏书。还特别下诏,让有司衙门给李素找一个“清要官”当。有司衙门给李素安排两个官职,都让李渊否决了。有司衙门最后让李素出任侍御史,李渊才批准通过。
李渊高升李素,是为了表达遵循律法治理大唐的决心。李渊赦免盗贼,是为了天下和解。
据《唐语林.政事》记载,李渊为了给朝廷官员树立难民偷盗的经典判例。特意召见了一个小偷。李渊问小偷:“你干嘛偷东西啊?”
小偷说:“走投无路,不想饿死,只能去偷了。”
李渊对小偷说:“我是你的君主,却让你过着衣食无着的生活,是我对不起啊!我赦免你的罪过,以后好好做人,别再偷东西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李世民的叔叔李幼良干出了杀偷马贼的事情。这件事情,首先是违背了律法,其次是违背了李渊天下和解的精神。
自己亲戚都不给自己面子,这事让李渊很是不爽,李渊当着一众宗室王爷的面,怒斥李幼良滥用职权(长乐郡王幼良,资暴急,高祖数晓勒,不悛。有盗其马者,辄杀之。帝怒曰:“盗信有罪,王而专杀可乎?”)
李渊千里迢迢把李幼良召进京城,肯定不是只想骂他一顿,而是要杀鸡儆猴。李渊下了一道圣旨,命令大唐宗室聚在一块。李渊当着一众宗室王爷的面,让人打了李幼良一百杖。
一百杖,要是体质不好的人,妥妥就被打死了。李幼良身体不错,挺皮实的,熬过了一百杖刑。李幼良虽然没被打死,但是当着一众亲戚的面,被堂哥李渊打得半死。李幼良觉得没面子,从此记恨大唐皇帝(诏礼部尚书李纲召宗室即朝堂杖之百,乃释。)
李幼良不感恩李渊给的荣华富贵,就因为一顿打开始,千方百计寻找机会谋反。李幼良一方面花钱在暗地里豢养死士,一方面跟突厥勾结。李幼良紧锣密鼓筹划谋反的时候,发生了着名的玄武门之变,李渊被赶下皇帝宝座,大唐朝的新皇帝变成了李世民。
李世民跟他老子李渊性格不一样,李世民认为“朕理天下,本为百姓,不欲劳百姓养己之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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