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乌合之众(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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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
元鼎二年
算缗令推行后,各大家族虚报财产,其中王家上报家产仅有二百金,张家上报一百八十金,李家上报一百五十金,另外四个家族也是上报一百金多一点。
只有襄平县的鹿家老老实实向朝廷上报了自己家族的真实财产,然后今年就因为交税破产了。
鹿家家主不得不贱卖一万亩良田用来给朝廷交税和维持日常开销,但这不过是饮鸩止渴,鹿家一共就十万亩田,每年贱卖一万亩,家族子弟的日常开销却没有减少,家族彻底没落是迟早的事。
这一万亩良田里,王张李郭卢陈六大家族都分到了一些。
王家购田三千亩,张家购田二千亩,李家购田二千亩,郭卢陈各自购田一千亩。
通过朝廷的这轮算缗令,天下有许多豪强破产,但同时也有一些侥幸活下来的豪强反而趁机继续扩大了自己的家业。
并且这些都是走的私下程序,没有走官方程序,所以这些田是不会被记录在计簿里的。
除了这些收获以外,辽东六大家族也有着其他收获。
由于天下豪强隐瞒财产,导致算缗令只能收割老实豪强的韭菜,收割不到那个些狡猾豪强的韭菜,于是朝廷又推行告缗令,鼓励天下百姓检举揭发那些隐瞒财产的有钱人,因此那些穷了一辈子的佃农,还有那些穷困潦倒的自耕农,甚至有一些郁郁不得志的寒门子弟,他们纷纷举报自己身边的有钱人。
因为一旦揭发属实,举报者可以分到被举报者一半的家产,另一半则是朝廷的。
这一年多来,辽东各地都发生了举报揭发豪强隐瞒财产的事。
比如沓氏县陈家(不是六大家族里辽阳的陈家),因为隐瞒了一部分家产没有上报给朝廷,所以王长治便立刻将陈家灭族,并将陈家的家产分了一半给举报者。
至于那个举报者,他的名字叫王鑫。
这个王鑫,是李息的儿子,今年不过二十来岁,本名李鑫,被王家赐王姓,成为王家的一部分。
张隆寿终正寝后,他的父亲李息担任兵法老师,至于张隆的儿子张次公,则被朝廷任命为护乌桓校尉,管理那些刚刚被征服的乌桓人。
王鑫是落月原的总管,几个月前,朝廷推行告缗令后,他便按照家丞宋倩茹的吩咐,把沓氏县另外两个豪强中的陈家给揭发了。
至此,陈家一半财产归了朝廷,另一半则归了王家。
整个沓氏县,原本有王陈陆三家豪强,如今却只剩王陆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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