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法官:禁止法庭上整活!被告律师不体面是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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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告的律师(辩护人),如何在审判的时候尽量减轻己方当事人的罪责?
在所有罪责都被调查的明明白白的情况之下。
做无罪辩护那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够认定是精神病之类的)……
既然无论如何都变不成无罪。
都不能够做无罪辩护。
那么就做轻罪辩护。
如何操作?
那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赶紧认罪,赶紧认错。
以一种我认罪了,你可以惩罚的轻一点的姿态……
可千万别在这种案件当中做什么死不认罪的铁头娃!
该怂就怂!
该跪就跪!
该认错就认错!
该道歉就道歉!
这……很符合坦白从宽的情节。
然后到量刑的时候。
就到龙律师露出獠牙了。
如同是一条毒蛇一样。
虽然通过的方法很怂,但是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
就是老律师的手段。
相当的老辣!
但是在刑事案件当中处于被告方。
基本上都是犯了事儿的人。
犯了事儿的人在审判的时候还各种叫嚣,那简直是不知死活。
上一个叫嚣的人已经被执行了死刑……
几个月过去,估计这两天坟头都可以长草了。
咳咳咳!
和谁犟呢?
和谁硬刚呢?
看清楚是公诉方。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公诉方,是检方。
是以官方的名义提起公诉!
对手是天。
在这种情况之下,认怂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事。
甚至成了最好的选择。
所以作为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律师,还有一个绰号叫做表演型律师……
意思是说。
刑事案件官方基本上都会把案件事实,犯罪经过,证据方面调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这个审判阶段的时候,辩护律师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在量刑上做功夫。
豆腐脑上雕花。
如何做功夫?
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