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法官:禁止法庭上整活!被告律师不体面是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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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告的律师(辩护人),如何在审判的时候尽量减轻己方当事人的罪责?

在所有罪责都被调查的明明白白的情况之下。

做无罪辩护那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够认定是精神病之类的)……

既然无论如何都变不成无罪。

都不能够做无罪辩护。

那么就做轻罪辩护。

如何操作?

那就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赶紧认罪,赶紧认错。

以一种我认罪了,你可以惩罚的轻一点的姿态……

可千万别在这种案件当中做什么死不认罪的铁头娃!

该怂就怂!

该跪就跪!

该认错就认错!

该道歉就道歉!

这……很符合坦白从宽的情节。

然后到量刑的时候。

就到龙律师露出獠牙了。

如同是一条毒蛇一样。

虽然通过的方法很怂,但是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

就是老律师的手段。

相当的老辣!

但是在刑事案件当中处于被告方。

基本上都是犯了事儿的人。

犯了事儿的人在审判的时候还各种叫嚣,那简直是不知死活。

上一个叫嚣的人已经被执行了死刑……

几个月过去,估计这两天坟头都可以长草了。

咳咳咳!

和谁犟呢?

和谁硬刚呢?

看清楚是公诉方。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公诉方,是检方。

是以官方的名义提起公诉!

对手是天。

在这种情况之下,认怂不是什么说不得的事。

甚至成了最好的选择。

所以作为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律师,还有一个绰号叫做表演型律师……

意思是说。

刑事案件官方基本上都会把案件事实,犯罪经过,证据方面调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在这个审判阶段的时候,辩护律师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尽可能在量刑上做功夫。

豆腐脑上雕花。

如何做功夫?

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