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我是你爹条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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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条例为,勇者小队必须赔偿给林云最少价值金币,并且是能够足以锻造出一个身高1.9米,体宽1米多的成年男性,所需要的精金。

“D20+3=17,成功。”

在成功的铁匠知识检定之下,林云甚至将精金所需要的重量,以及体积都直接在上面列了出来,当然。。。。。林云自然是不会将完整的写出来,毕竟材料在锻造的过程之中,有所消耗也是理所当然的情况。

所以。。。。。。林云自然是将需要的精金,往比较多,但是却又不算太过分的程度上面去写了。

反正。。。。。林云就是欺负这三个人没有一个懂锻造,就算是懂锻造,也不懂怎么对精金进行锻造,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来形容。

然后条例上面注明了,勇者小队,就算是无法从XXX国王那里得到精金,也必须通过其他的渠道,获取足够份量的精金。

并且,必须要,从该契约开始之后,一个星期之类,勇者小队必须要将所要的精金送到边境小镇XXX之中,并且亲手交给塞伦特。

然后勇者小队等人自然是不能强行攻击林云或者直接抢夺林云手中的这个契约。

这个契约必须要在林云的手中。

甚至还规定了,勇者小队不能委托,或者通过别人攻击林云,或者抢夺林云手中的契约。

当然,这个攻击自然是也将林云小队中的各位也包括在里面了。

总之,就是各种各样的限制,尽可能地慎重,尽可能地试图万无一失就是了。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是,万一勇者小队违反契约的话,那么林云就有权将骑士少女的生命收回,嗯,反正说是这么说就是了。

嗯,大意差不多,就是这样,然后最后还来了一句。。。。。本契约的最终解释权归塞伦特所有。

完美的,我是你爹条例。

当然,为了保证安全,毕竟林云自己也不是用真名写上去的,所以,双方都是使用鲜血和指纹,作为凭证再加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去的。

当然,虽然说其实还是能够糊弄过去,不过,这种程度用来对付勇者小队已经差不多了,毕竟条件有限,唉,可惜了,要是他是守序邪恶的话,这帮家伙怕不是要被林云给买了。

是的,没错,就是买了。

单单那个金币就可以做很多文章了,然后还有那个我是你爹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他所有,当然,最后还要加上律法之神教会的印章,正好一边的律法之神圣武士能够客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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