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二章 因为,元辅他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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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边总督沈一贯搞的互市公证合同之事,一点都不自由,朝廷的手伸的有点过长了。”林辅成对嘉峪关互市公证合同一事,略微显得有些不满,林辅成是自由派,这显然不自由。
“哦?这可不能胡说。”朱翊钧眉头一皱疑惑的问道:“难不成林大师对此事另有高见?”
“不过是巧立名目的苛捐杂税罢了。”林辅成喝了口茶,摇头说道:“黄公子是大将军府的贵人,可能不了解下面人做事的样子,就这个互市公证,要是不涉及到钱货的问题,就是收管合同,还好说些,一旦涉及到了钱货之事,无论是西域胡商,还是腹地客商,都不能从衙门里拿到一厘银子,一钱的货。”
“衙门就是个貔貅,只进不出的貔貅。”
“黄公子,这客商给付定金,是付给了胡商,还是付给了互市监当官?”
“监当官。”朱翊钧眉头紧锁的说道:“因为胡商居无定所,要是把定金给了胡商,他们来年不来了,或者干脆死在了大漠了,如何是好?所以定好了价格后,在完成贸易后,才会把定金给付胡商。”
“那黄公子觉得,这些个监当官会把银子给胡商吗?反过来也是一样的,监当官会把收押的部分货物给客商吗?”林辅成摇头说道:“破家知府,灭门知县,抄家的皂吏,杀威棒一祭出来,就只能乖乖认了这分亏,民告官,难如登天。”
民告官,在大明律里先要打二十杖的杀威棒,这不收着点力,直接就把人打死了,哪儿还有什么冤屈?
洪武年间,民可以抓官绑缚京师,也就是洪武三十年罢了,之后《大诰》就成了沉睡法条,祖宗成法不可变,但可以选择不执行。
‘堂下何人,胆敢状告本官’这是民告官的第二个困局,你去知县处状告知县,那怎么可能告的赢?
那绕过知县呢?大明律有定,军民若有冤屈,可到府县告诉,不得跳报,若有违,杖五十。
跳报,就是越级告状,一旦军民越级,就会被打五十杖,而且这五十杖还是遣返回原籍,再打这五十杖,就是被越级的那一级衙门,执行五十杖的威罚,含怒出手,基本没有可能生还。
民告官,难如登天。
只要这些货物、定金进了衙门的口袋里,都会被消化的一干二净,连点渣都不会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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