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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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晓晓并不觉得被收情书有什么为难的,为难的应该是那些写情书被老师亲手退还的男生。怎么说呢,自己这样做的确有些不地道,但是自己真的没法一个个去拒绝去还信,而自己真的不想像垃圾一样丢掉别人花心思写的,并且自己也不想再收到情书。所以,做人是很矛盾的,无论你怎么做都不正确,那只能选择自己最想做的。

孟晓晓中午的时候就想着送什么礼物给林云,送礼物无非就是贵重的,投其所好,或者自己喜欢的。孟晓晓回想着林云的卧室里的书桌上的书似乎不是特别多,其中大部分上面的标签都显示是图书馆借来的,他应该是一个喜欢看书的男孩。大略回忆了一下,都是一些学校要求的课外书居多,都是近现代比较著名的作家所写。

孟晓晓前世一直听说《孙子兵法》让人不觉明历,后来自己也跟了一次风去买了一本。好久没有读文言文,许多地方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每读一次就受益匪浅,甚是喜欢,所以这一世早就买了一本放在自己的卧室,时不时偶尔读读看。

虽然和平时代并不会涉及什么打仗,男孩子涉猎这类兵书更会受益匪浅的。所以自己特地从图书馆买了一本《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从礼品店买了包装纸,自己在家给包装好了。虽然这份礼物稀松平常,但是孟晓晓却觉得甚好。

好不容易等到林云生日的那天了,孟晓晓发现昊好他们几个都没有什么动静,难道林云他并不过生日,那自己要不要下晚自习的时候一起回家顺道送礼物。平时的时候林云是一个很认真学习的男孩子,下课的时候就拿着游戏编程方面的书籍看,晚自习就做着数不清的习题。虽然自己觉得这些都不难,但是耐不住每科都有老师布置了作业,自己也得一板一眼的做完。上学期间,说实话,想和林云聊天,或者和他来个什么桥段或者什么深接触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下课以后,孟晓晓看着林云出来教室就赶紧把包好的书放进自己今天特别准备的手提袋里。伍梦莹看见孟晓晓都没有等自己,追着林云就跑了,心里吐槽不已。“你个林云,居然敢和我抢孟晓晓,我还是决定给你小鞋穿。”迟若澜看到今天林云前脚走了,后脚孟晓晓跟过去了,立马感觉他们之间肯定有什么秘密,于是马上也赶紧跟了过去。

“林云,等一下。”孟晓晓简直就跟不上林云的脚步,林云走路比较快,并且那走的是忘乎所以,都没听见孟晓晓的叫他。

“林云·······”孟晓晓没想到林云居然没听见,眼看他快进小区了,于是也顾不得什么赶紧追过去。快要追到林云的时候,赶紧又叫了一声。

林云听到孟晓晓叫自己,于是赶紧转身,由于转的太着急,衣服拉链边甩了已经来跟前的孟晓晓的脸上。孟晓晓白嫩的脸被突如其来的衣服给打红了。孟晓晓想仰天长啸,不是说这个桥段都是男主角突然停住,身为女主角的自己撞到他的后背或者胸前吗?不是说男主角突然停住,女主角也急停,一下子就扑到男主角身上来了一个唇对唇的亲密相拥吗?为什么,他们的状况是一个脸被打疼了,一个愣住了。

林云没想到自己的衣服转身的时候居然扇到孟晓晓的脸上,看着孟晓晓白嫩的脸速度红了起来貌似有点肿的节奏,眼睛里满是不相信和郁闷,林云不知如何是好,居然愣住了看着孟晓晓。

孟晓晓也看着愣住的林云,看看这无辜的眼神,无辜的眼神,眼神。孟晓晓都有点想揍一顿林云了,自己费那么多心思给他送礼物,这礼物还没有送出去,直接他送给自己一大耳光了,这,这真是天理难容啊,孟晓晓依旧在内心里咆哮,天待我不公啊!本来是一场温馨甜蜜的送礼物的桥段,为什么变成一场喜剧与悲剧交叉的结局。

两个人在小区外面足足互相看了一分钟,看的旁边跟过来的迟若澜都被一只晚秋的蚊子叮了一口,疼的她直接暴露了行踪。“啊,你这个死蚊子。”孟晓晓和林云没想到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同学,并且是和孟晓晓有过节的同学,两个人不约而同的看着迟若澜跳起来打蚊子,气呼呼的骂着蚊子。迟若澜已经完全忘记自己过来是干什么的,她所有的跟踪就是因为这个蚊子而宣布结束,更可气的是还被他们两个发现看了笑话。气急的直接就说:“你们两个是有神经病啊,看什么看。”

林云指着迟若澜慢吞吞的解释给孟晓晓说:“一般有神经病的都喜欢说别人有神经病。”孟晓晓呆呆的点点头,回头继续看着迟若澜。

“林云,你才有神经病。”迟若澜没想到林云居然指着自己和孟晓晓说自己是神经病,两个人把自己当笑话看,简直不要脸。于是直接气的跑了回头看了他们两次,然后才愤愤不平的回家了。

“嗯,的确是有神经病。”孟晓晓也一直看着迟若澜,当她回过头的时候,孟晓晓还给迟若澜招手示意自己看见了,气的迟若澜心口里堵得要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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