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被扔回老家的姐妹(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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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升初的暑假很长,比楚灵还先放,我都玩了一个月了楚灵才放假。并且没有作业啊,没有作业,超爽!等初一报名还有一个月,可是我已经在家待了一个多月了,楚灵也放了半个月的时间了,我爸妈早已经无法忍受我和妹妹一天到处窜和弄各种东西来喂“小四”。
于是,找了一个赶场的熟人带路把我们送回老家,去我堂哥家过完剩下的暑假。我背着书包跟着爸爸找的熟人一路步行,书包里面是我和楚灵的衣服,再抱着卓夕,时不时的还要拉一下同样背着书包走得东倒西歪的楚灵,她背的是自己的作业。像两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不,像放跑进山的猛兽,“嗷呜~~吼~”我们内心兴奋异常。
我们一早就出发,一直走到下午太阳都快下山。老家并不完全通公路,有一半的泥巴公路可以从我家的小镇坐中巴车到相邻的另一个乡镇。剩下的就全是山民走出来的,沿着一条小河沟边一直延伸的土路,因为不常坐车,又晕车得厉害,所以我们全程都选择步行。
走了两个小时的泥土公路,才到了相邻的那个更小的镇子。这个镇严格的说都不算镇,比不上我家所在的那个镇的规模和人口,即使在边远山区,用最包容的标准看,也最多算一个大一点的村子。
它坐落在大山深处地势稍微宽敞平坦一点的半山腰,居民房倒是相对整齐的排列隔出两条街道来,中间是没用水泥硬化路面,总共不到两百米长的两条街道全部用古老的石板铺就,走完民居出来全是只能过下一张车的泥巴公路。和小镇连接处的泥巴公路也没有铺砂石硬化过,深深的水塘和稀泥被行人和车辆带得连接处的石板路面全是稀泥土。
民居里面也家家都做生意,卖的东西还算应有尽有。只是品种更单一,不过价格倒是合理,很多山货比我家的镇更便宜。
每到赶集的日子,高山上的离散居住的农民,就会把家里凑起来的鸡蛋鸭蛋,或者鸡鸭鹅,或者其他手工做出来的农产品背出来卖,再换成其他生活用品回家。由于这种相邻的小镇多,便约定成俗的把赶集日子给错开。
我家小镇赶集的日子是每逢农历日期尾数的三、六、九,这里是一、四、七,另一个方向也是还有一个规模不大的小镇赶集赶二、五、八,就这样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这个时期,镇里就有很多头脑稍稍灵活的二道贩子,会背起大背箩不停的转场在几个乡镇之间,把农民手里的山货低价收购回来,第二天再到下一个乡镇加价卖出去,从中赚点差价。
但由于利薄辛苦,大部分这样的人为了多赚一些,就会欺负那些不识字不会算账且老实巴交的农民。或是缺斤短两,或是用假币,或是强迫低价。
我们走到这个镇子刚好碰上赶集,看着街道两旁的店铺门口,都有农民随意铺上一两个尿素口袋做垫子,上面倒满了自己从家里背来的各式各样的山货和蔬菜。
来来往往的买菜的居民,收货的二道贩子,源源不断背货下山的山里人以及尾随大人而来的小孩。
我和楚灵带着好奇的眼光仔细观察这些情景,很少出门的我们比山里人还要乡巴佬。
由于已经沿着泥巴公路走了一个小时左右,早已经饿的不行的我们,找了一家餐馆吃豆花饭,这些小餐馆即卖面又卖饭,由于吃得起馆子的人少,多半都是卖素面和豆花饭,也有比较“行市”的人会在饭馆里叫上一两个炒菜,邀上朋友边吃边聊,宽裕的时候还会让老板炒上一个回锅肉。
给我们带路的熟人本身就是老家附近的高山农民,平时赶集连面都舍不得吃上一碗,自然不会带我们姐妹俩炒菜吃。
我虽然年龄不大,但也谨记爸爸说的话,把带路的熟人的饭钱也一起结了。我爸出发的时候可是给了我五十块钱,还交代清楚让我怎么花。于是,我提议我们三人叫上两碗素豆花,配上三碗大米饭,就着豆花蘸水饱饱的吃了一顿再走。
豆花9毛一碗,大米饭2毛一大碗,不够免费加。总共花了两块四,我大方的把十块钱递给了老板,说三个人的都付账。
这个时期,我们边远山区常见到的人民币几乎没有百元的大钞,五十元面额的都少见,反而十元面额比较常见,而小孩在的零花钱最多有个几毛钱,平常大人连一块两块都少给,这次我爸给了五张十块的大钞,我一下成了小富婆。
付完账,带路的熟人让我们在餐馆等她去把要买的东西买上,再一起回去。
我也想在小镇上逛一下,就答应一会儿在餐馆汇合。我把两个书包寄存在餐馆,就抱上小猫卓夕,带着楚灵一起出门乱逛。
这个小镇不大,我以前也和爸爸一起来赶过集,镇上有几家熟人,还有一家和爸爸关系好,那家让他儿子认了爸爸做干爹。
我和楚灵也没什么好买的,买了也背不动,所以就单纯的闲逛,并且顺便去这些熟人和干亲家的门口闲聊几句算作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