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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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打开《讲义》第四十页,“子二、开示”。

我们从本经的研究中,不管是七处破妄乃至十番显见,一路走来,我们可以发觉,佛陀对内心世界的描述是从两方面来说明的:一个是在描述我们的攀缘心,一个是在描述我们的常住真心。这个常住真心的状态,简单地讲就是不迷、不取、不动。首先,一个人跟外境接触的时候,他是一种智慧的观照——我空、法空的观照;因为他不迷的关系,他就不取着,他的心很安定。你看一个人,比如老和尚,你看他,他吃饭的时候就吃饭,睡觉的时候就睡觉,但他心很安定,这个人安住在常住真心。所以本经说,一个安住、找到家的人,是一切功德安乐的根本,他整个生命就稳定下来了。

另外一个是攀缘心。攀缘心的特色刚好相反,迷惑、取着、乱动。第一个,他迷惑,就忘失了本性;第二个,他向外执着;第三个,他就被外境到处牵引乱动,所以这个人很不稳定。这是一切痛苦的根本。

当然,本经的重点就是远离妄想、安住真心。但是在这样的远离跟安住之前,你要先能够分别、判断什么是真心、什么是妄心,什么是主人、什么是贼。你一定要先加以判断,才能够加以取舍。

请看这一段的经文。前面佛陀开显了寂常心性以后,阿难尊者他却不敢承当,这个时候佛陀就讲出一个譬喻。我们看经文: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惟亡失月轮,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标指为明月故。岂惟亡指,亦复不识明之与暗。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明暗二性无所了故,汝亦如是。

阿难尊者在听完了寂常心性这样的一个不迷、不取、不动的道理以后,他不敢承当,佛陀就讲出一个譬喻。佛陀说:假设有一个有智慧的人,他用手指来指出月亮的处所,“彼人”——一个被指示的人,应该顺着指头去看月亮才对啊。假设我用指头指出月亮,而你就是重复不断地去看我的手指头,而把手指头当作月亮,那么这个人不但亡失了月轮,也亡失了手指的功能。

比如,我现在用手指头说:诶,花在这个地方。那么我的指头只有一个目的,是指出花的处所。你应该顺着我的指头去看花,而不是一直在我的指头上打转:诶,你这个指头是长的短的。那么你一直在注意这个指头的结果,你就亡失了花,也亡失了指头。

这比喻什么呢?佛陀讲到这个不迷、不取、不动的道理,是要你去回光返照你这一念心的;而不是说你在法上一直思惟这是什么东西,好像跟你都没有关系,心外求法,到最后这个法的功能就失掉了。因为法的目的是引导你去了解心性,借教观心。如果你不从这个地方顺着法的方向去找到心,只是在法上执着,这个法的功能就失掉了,没有意义了。这样佛陀说法对你就没有意义了,当作一种知识、学术研究而已。

这以下讲出它为什么是这个道理。“何以故?”为什么说你如果不顺着指头看到月亮会亡失指头呢?因为指头的功能只是在指出这个明月的处所。所以,你如果不顺着指头的话,这个指头的功能就失掉,佛法的功能也就失掉了,那佛陀讲那么多法都没有用。我讲了半天,你不用这个法来观心,以为离开自己的身心世界有一个东西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的,那我讲这个就没有用了。

进一步说,何止是亡失手指的功能,你还搞不清楚光明跟黑暗的差别。什么叫光明?这个地方光明指的是能读的心,黑暗指的是所读之法。你连能所都搞不清楚!我们应该用所读的法来观照能读的心。所以,假设你不能够加以如实观照,你就把真正能读的心跟所读的法——心跟法之间的相互功能亡失了。

何以故?“即以指体,为月明性。”你不能够借教观心,那你就等于是用手指的自体当作明月的自体,这样一个光明跟黑暗、能与所的关系你都搞不清楚。你阿难尊者就是这个道理!

佛陀一路走来,讲到寂常心性的道理,你现在听到这个地方,如果还觉得这个东西跟你完全没有关系的话,那表示你都没有用这个教理来观察你这一念心,你只是思惟这个东西,没有用这个东西来观你这一念心,没有借教观心。所以说,如果没有回光返照,佛陀讲什么其实你也不懂。

我曾经遇到一个大学教授,这个大学教授是学科学的。他跟我讲:法师啊,我很喜欢读历史;尽管我是学科学的,没办法背很多历史,但是我懂得历史。他懂得历史!我说,你是怎么懂得历史?他说历史这么多,这个五千年的历史啊,就是讲“人性”两个字而已。

我们背很多的历史,但是我们不一定懂历史。因为历史怎么样?它是在诠释一个道理。如果我们只是背很多历史,我们不见得懂历史。佛法也是这样。你背那么多名相,背了半天,跟你的身心世界完全没有关系。你背你的法,你身心世界的活动照样活动。所以我们不一定要背很多佛法,但是你要了解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