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作恶多端的“女人”,1989年大连市“7·19”系列强奸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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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那女人从她身后紧紧地搂住了她的腰,并且撩起了她裙子。

这一切来的是那么迅速,那么突然,那么使人措手不及。谢小红想用力抽出那女人的手,可无奈它太“顽强”了,抽了几次都未能抽动,她一面努力扭动往下蹲着去摆脱那女人的手,一面放开喉咙大声喊着:“救命啊!有人耍流氓啦!……快来人啊!”

可四周没有人影更没有回音,只有风声和雨声吞着她的呼喊声。“滋啦!”一声,谢小红的三角裤衩被撕开,接着是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掐在她的后脖梗,使劲往下按她的头,眼看就要栽下去了,谢小红赶快用手撑在车棚的横杠上,冲撞的大脑一阵晕眩,呼吸也很困难,她想直起腰可直不起来,背上仿佛有一座山压着使她不得不保持着这个“厂”字形的姿式。

谢小红心想:眼前明明是个女人,她为什么也叫我这样站着?为什么扒光我的衣服?难道她……

法医对谢小红进行的检验结果表明:下身呈新鲜破裂状,滞留有大量精液,经化验证实作案者是O型血。

毫无疑问。这显然是一起男扮女装的恶性拦路强奸案。

就在“7.19”拦路强奸案被立案侦案的第6天,也就是7月25日的深夜2时许,又有一位衣衫槛楼的姑娘哭哭啼啼地闯进了文教区派出所来报案。

姑娘叫万亚萍,是大连国棉三厂的纺织女工。当夜12点40分左右,她下中班回家,途经教场路143号时,被一位从对面走来的中年妇女拦住。那女人佯装问路,可话还未说完就用胳膊死死卡住了姑娘的颈部,使她欲呼不出欲喊不能,后来那女人把姑娘拖至墙角一个阴暗处强行侵犯。

“简直是色胆包天!”刑警们愤怒了。他们发誓说:不逮住文教区的这条“色狼”,他们就脱了警服回家摆地摊去。

然而,“有勇无谋非智者也”只有那些智勇双全的人,才是掌握取昨胜利的主动者。

在市局刑侦处长的主持下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上,刑警们根据“7.19”和“7.25”这两起拦路强奸案的发生时间,地点及作案手段判定,两案均系同一案犯既那个男扮女装的“中年妇女”所为。案犯着女装作案的动因有两点:

第一点是利于接近女性,可以麻痹女性的警觉意识,成功率高,隐蔽性强;

第二点是从“7.25”案中得到的启示,案犯有性变态倾向,可能是个异装癖患者。

另外,从两案发生的地点看,案犯对文教区的地理环境及设施位置都很熟悉。怕以,他们断定,案犯就居住在文教区附近。

从案发的时间上看,两起这么重大的恶性案件时间相距仅6天,因而可以说,案犯不是罪大恶极的惯犯,就是性心理畸变已导致他无法控制自己的犯罪冲动,以至冒险进行连续性作案的变态者。

为了尽快捕获罪犯为民除害,他们以案犯的变态心理为依据,采用一套事半功倍的行动方案,这就是诱蛇出洞,垂钩钓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