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亡命女赌徒!1994年宁明县城中镇“6·29”鱼塘女浮尸案(2/2)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笔趣阁ok]
https://www.bqgok.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在局领导主持下,侦查员们召开了一次次案情分析的例会。一套侦查方案很快拟出:
一是尽快查明死者身份,以便从死者生前关系人中搜寻蛛丝马迹;
二是深入排查一切可疑线索,从中捕捉凶手行踪。
总的要求仍然是:迅速查明案情并将凶手缉拿归案,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边陲的治安的稳定!
确定死者身份的调查工作很快就取得了进展。刑侦人员了解到,“福星”酒家的女老板黄贞萍已失踪20天有余。据酒家服务员及黄贞萍家人反映,这位女老板最后一次露面的日子是6月4日上午,此后就一直音讯杳然。
颇具意味的一个重要情况是:黄贞萍与其丈夫项光荣之间最近产生了感情危机,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划离婚;而为了在日后的分割财产时不致吃亏,据说精明的老板娘已把部分存款转移他人代管。
现在的关键问题在于,死者是否确系黄贞萍?局领导迅速作出了决策:组织所有关系人对尸体进行现场辨认。
于是,黄贞萍的家人、亲友一一被请到了公安局。辨认结果毫无二致:根据死者的衣着、身高、假牙等特征,可以肯定,死者就是黄贞萍。
这就使侦破工作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信心十足斗志倍增的刑警们不失时机地将工作重点转到了对嫌疑人的调查上来。特别是,对死者存款的代管人及存款去向问题的调查成了当务之急。
全力以赴的侦查人员很快得知,黄贞萍曾于5月间将款额为2.9万元的人民币以“农小珠”名义存入新华储蓄所,而农小珠则是报案人之妻农艳珠的妹妹,亦为黄贞萍之女友。
经查储蓄所,发现该存款已于6月10日前分11次全数领完,领款人的签名均为“农小珠”。然而当侦查人员向农小珠查询此事时,她虽承认确有代管存款一事,却矢口否认曾得款。
不过,农小珠倒是提供了一个颇有价值的情况:“由于身怀有孕,为了逃避计划生育大检查,我曾于5月间往陆川县丈夫家躲藏。临走前,我把黄贞萍托管的存折及离婚报告书等物交给了我姐农艳珠代管(事先也征得了黄贞萍同意)。我回宁明后听我姐说,黄贞萍已把那些东西都拿走了。”
此事孰真孰假?带着这个谜,侦查人员找到了农艳珠,后者一口咬定:“5月29日上午十点左右,黄贞萍到我家来,要取回存折和离婚材料,说是要准备请律师打官司离婚。我把东西都给了她,她骂了一阵关于她丈夫的气话,就走了。以后再也没见过她。”关于领款的事,农艳珠发誓说,她代管期间一分钱也没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