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岁月抹不去的罪恶!1996年阳泉“9·12”王芳离奇失踪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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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芳当时回话的语气、表情、内容看,来电话的是她周围熟悉的人,而且是关系较近的男性。
一向为人和善的王芳,性格内向,接触异性较少,爱人还是初中的同学,王家两女无子,平日出进王家门槛较多的只有两个女婿。
事情发生后,王家两个女婿也一样被怀疑过,但王芳失踪那天,大女婿翟正松与妻子、母亲带小孩子于上午9点多钟去其妹妹家,直到晚上岳父告知他们王芳失踪。
二女婿也有多人证实没有离开工作岗位。
由于他们不具备作案时间,均被先后排除了。
那么,来电话的男人是谁?
几经调查,没有结果。但是,专案民警还是一致认为,这个男人不能放过。
绝处又逢生正当调查工作陷入困境之时,又一条重要线索出现了。
1996年9月16日夜,即王芳失踪后的第四天,翟正松给汾阳的一个“狱友”打过求助电话。他打长途告诉对方赶快找一辆面包车来阳泉拉点东西,称他近日惹了点事急需处理,并说要派一个可靠的司机。当夜,因太旧高速公路有一路段被洪水冲垮,全线禁通,改走307国道,司机单人不敢行走,车才未到阳泉。
这一线索的发现,犹如沙漠里发现了一片绿洲,令专案组兴奋不已。翟正松身上的疑点越来越明显了。
经查,1988年,翟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贩过服装,开过个体出租车,后经岳父多方努力,才到煤炭运销公司开车。他性格内向,脾气怪癖,特别是王芳失踪后,更是表现得忧郁沉闷,喜怒无常。
再回头看前段的调查工作,翟正松曾因不具备作案时间被否定,难道他有“分身术”不成?
不!为了证实他不在现场,他很可能玩了个“时间差”的把戏。一个大胆的推断被提了出来。
6月8日,市公安局宋建华局长、吕源副局长亲临分局听取案情报告,当即拍板,速往汾阳取证,由分局王建平副局长挂帅的“9.12”专案组对全案开展攻坚。
6月19日,东方破晓,晨曦初露。专案民警风尘仆仆上路了。几经周折,专案民警来到了县公安局看守所,找到了被关押的杨在虎,该杨是因涉嫌盗窃罪于今年2月份被捕的。16年前,他因犯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阳泉第一监狱服刑。
提审后证实,杨在虎正是翟的那个“狱友”。
杨在虎对一年多前翟给他打电话时的情形记忆犹新:那夜,翟从阳泉打电话要车时显得非常着急,杨以为翟家的人生了大病或是遇到了什么意外,但翟作了否认。事隔数月,杨又问起翟那夜到底有什么急事,都被一向与他无话不讲的“朋友”搪塞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