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恩将仇报,合谋害夫!1981年长春市南湖养鱼池特大碎尸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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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9月3日上午,长春市体育馆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大会正在进行。审判员用高昂的语调公布:“查杀人犯邹本生、程艳霞,蓄谋杀人,碎尸灭迹,手段极其残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同案犯张维春在邹犯勾引下,积极参与杀人活动,罪行严重。判处杀人犯邹本生、程艳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杀人犯张维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会场微微骚动,人们交头接耳:“这三个东西,该杀!”“该杀是该杀,可惜那小岁数啦!”……
是呀,三名罪犯的年龄都不大:程艳霞31岁,邹本生26岁,张维春24岁。他们年纪轻轻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1981年夏天的一个深夜,朱国跃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家门,一头倒在炕上。母亲一直没有睡,她在等着儿子,已经等了好久了。这会儿,她看儿子脸色苍白,神情不好,便走到儿子的身边,轻声地问:“国跃,不舒服吗?”
“没……没有。”儿子回答。
“妈,你咋还不睡?”
“妈睡不着啊!”老人说。“国跃,今儿个跟小程谈得怎样?”
“没……没谈。”儿子吞吞吐吐地回答,“妈,别问啦,去睡吧!”
3个小时以前,妈妈把一件新衣服递给他,说:“这是我在北京给你媳妇买的,你给她送去,顺便告诉她,说我回来了,很想念她和小锋,让她回来。”
朱国跃带着新衣服来到程家,一进门,4岁的儿子小锋,伸着两只小手向他跑来,边跑边喊:“爸爸!爸爸!”朱国跃一把把儿子抱在怀里,不停地亲儿子的脸蛋,一股热流涌上心头,眼泪止不住滚落下来。他已经3个多月没有见到自己的儿子啦!
就在这时,程艳霞一阵风似地跑过来,一把夺过小锋,骂道:“混蛋,告诉你啥啦!啊!他不是你爸爸!”
孩子哇地一声哭了。
朱国跃强压怒火,温和地说:“艳霞,妈刚从北京回来,这不,她还给你买了件衣服。”说着把衣服递过去。
程艳霞抓过衣服,狠狠地摔在朱国跃的脸上,大声说:“我不认识你妈,你把这破东西拿回去!”
“你……”朱国跃忍了忍,又说:“艳霞,看在咱4年夫妻的情份,看在孩子的面上,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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