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朋友妻,切不可欺!1990年海淀“10·6”公共厕所碎尸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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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0月6日下午5点多,国庆节刚过,正是下班的时候,京城一位身着蓝色劳动布制服,胸前印着“海淀环卫局”字样的中年人正在上班,他骑自行车不慌不忙地来到海淀区恩济庄粮店对面的公共厕所旁,停下来,拿起自行车后架上的工具,向男厕所走去。放水、冲池、扫地、喷药,每处都是这样一套清理程序。这次蓄粪池通道的水流被堵塞住了,低头一看堵塞物是鼓鼓囊囊的两只塑料袋,用粪勺捞上来,冲净再看,塑料袋里白花花又血糊糊的。中年人心中一撞,立刻有种异样的感觉,顾不得脏臭,他解开了一袋的扎口……
昏暗的灯光下,赫然一只胳膊一只手!
二处副处长王军带领十余名刑侦技术人员飞奔现场,此时海淀分局刑警队与当地派出所干警已先行到达,当即组成联合调查组。
两个塑料袋都已打开,呈现在眼前的是:两只胳膊、两只手和一张附在塑料袋里印有“直发料单”字样的单据。
经法医鉴定:死亡时间在两日以内。
一起凶杀惨案,无头无绪。
这现场仅仅是被害人尸体的一部分,那么,尸体的其他部分在哪里?死者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王副处长边听汇报边观察,杀人者碎尸后再抛尸,从肢解尸体的手法上看,没有技法知识,倒有股子蛮力;抛尸地点又在男公共厕所,案犯很可能是个在城里居住的男人。这人既然认为厕所是能藏匿罪证的场所,那么尸体的其他部分极可能在其他厕所里。
是的,查找尸体其他部位是当务之急。
考虑到案犯很可能就在附近住家,或随时来窥测所弃尸块是否被发现,为了不打草惊蛇,王副处长决定让9名侦查员化装成掏粪工人,每天和海淀环卫局的职工一起在海淀各个公共厕所清扫。
侦查员也真不简单,虽然没干过这个活计,但从一招一式上,没人看出他们是外行,硬是在几天之内,将1800多个公共厕所“清扫”了一遍,对公厕里凡有可能抛尸的角落都一一进行了认真检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0月8日、10日两天,先后在娘娘庙附近的公共厕所和广安门内五金化工建材商店旁的公共厕所发现了另外一部分。
将这几部分尸块包括头颅凑在一起,虽不完整,但能确认是同一人体。然而,原以为找到头颅就可以知道死者的面容,从而能缩小查找范围,不想死者的面部竟被凶手在弃尸前残忍地剥离了——至此,死者的身份仍然是个谜。
法医检验认定:死者为男性,身高1.70米左右,年龄30岁上下,在吃完最后一顿饭后1至2小时内,被钝器击伤后,扼颈致死,面部皮肤被剥离。
案情毫无进展,案件在社会上的传播却像肆虐的瘟疫,不几天工夫,已被演绎成“公共厕所凶杀案”——多少人上厕所因毫无防备、行动不便,被潜伏的歹徒伺机杀死,然后又被剁成碎块就地扔在茅坑里……一时间上公厕的人无论男女,个个战战兢兢,更有不搭帮结伙不敢如厕者,社会治安受到了剧烈的震荡。
夜深了,会议室里烟雾缭绕,一缕缕青烟顺门楣缝隙飘然而去。王副处长斜靠在沙发上,凝视着手中的案情记录,深思着:
此案的犯罪现场所暴露出的一面是什么呢?尽管发现地点不是第一现场,但所收集到的物证及所表现出的状态和属性仍存在着侦查线索,关键还是要把现场吃透,通过对所有物证的分析,寻找符合犯罪条件的嫌疑人和与案件有关的人、事、物。
案犯将被害人的面部剥离,不外两种动机:一是说明他与被害人认识,一旦查明被害人身份,离他就不远了。这一点如果成立,那么就可以断定,案犯与被害人生前过从甚密。另一种可能是,此举纯属为破案设置障碍,企图使之成为“死案”,不管案犯是否与被害人相识。但这就是自作聪明了。实施颅骨重合术,复原人的面目对现代科技来说并不难。不论哪种可能,都必须尽快查明被害人的身份。
现场收集到的包装尸块的塑料袋,有西单商场和其他一些场所的,销售使用范围很广,对侦破意义不大。而附在里面的那张“直发料单”却是专用单据,尽管它只是一张空白料单,上面只有印刷的栏目表格,如货物名称、数量、发往何处、领货人等等,没有其他笔迹线索,但它的特定使用范围的属性是毫无疑问的。先不管它是如何进入塑料袋中,目前不能断定它与本案无关。
凭着经验与直觉,王副处长很看重这条线索。
在案情分析会上,王军提出了这些分析。大家也集思广益,众说纷纭。其间有人另辟蹊径,提出案犯抛尸的线路问题:经过对几处抛尸现场的分析,如果在北京市城区地图上把发现尸体的地点连起来,可以看出是以西直门为中心,呈“厂”字形路线,推测西直门与犯罪分子的日常生活或居住地有一定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