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节 失而复得的杠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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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香!”

来得不是旁人,正是高重九。

高重九原本正和派出所里的户籍警挨家挨户的盘查,要盘查到茶棚起码也得到下午了。他突然闯进这里来是得了新得线索。

这线索却是从打捞尸体的仵工那里来得。两个仵工捞了一上午,突然船尾那位忽然一阵兴奋,对撑船的说:“老大,停!有了!”之前。类似这种“有了”也有过数次,但钩住的都是河底的杂物,所以老大此刻并无多少兴奋,只是应付道:“那就拉起来吧。”

但河底那物的分量似乎很重,船尾那位弟兄一个人颇为费力,一番努力后,扯出水面的却不是尸体,甚至也不是其他杂物,而是一根杠棍。

要说一根竹杠棍,那是根本不可能沉到河底的,更不可能重得要费尽力气才拉得起来,杠棍之所以特别沉重,是因为上面被绑了一块石头。

杠棍这东西,第一不是值钱的东西,第二不是犯法的玩意,就算没用了不要了,丢街上自然有人有捡去烧火,绝不会有人特意绑上一块石头沉到河底去得。

两个仵工常年为衙门打捞尸体,形形色色的案子看得多了。一看这情形就知道有问题,赶紧把船摇回去向高重九报告。

高重九是老差人,听了仵工的报告立刻断定这杠棍十有八九和无头尸案有关,他看了看打捞起起来的杠棍和捆石头的绳子,觉得这象是挑夫用得,向派出所一打听,就往茶棚这边来了。

没想到刚到棚子,就嗅到了一股迷香的气味。

李镇国赶紧问道:“真得是迷香?”

高重九点头:“没错。昨晚肯定有人在这里点过!”

用到迷香,不是劫财便是劫色,老仇是个又穷又老的挑夫,干不动活了在这里卖茶看棚子,既没有色也没有财,图得是什么?莫非真得是为了偷窃杠棒?

两人一交流案情,觉得这是个重大发现,便叫丢了杠棒的挑夫过来辨认,果然是他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