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狼山部落(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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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金刀象征勇气、智慧,所有的人听到奖励是金刀无不激动,这可是天大的荣耀。
简漓骑在马上,阳光照在他身上,衬得白衣如沐金光,神圣肃穆。洛凤打马与他并肩,笑道,“漓哥一会我可不会让你哦!”
简漓哈哈一笑,“凤儿待会输了可不要哭鼻子!别的不敢说,这马术我可是很厉害的!”简漓从小习武,因为邦中事务繁多十岁左右就随老邦主视察各地分部,因身份特殊,刺杀就是家常便饭,一身过硬的本领是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师父告诉他,“漓儿,人一辈子最可靠的人不是你师父,也不是你的爱人,更不是云邦,而是你自己,你必须让自己变得很强,只有足够的强大才会让别人臣服你,愿意为你奉献,你才可以让世界匍匐在你脚下。”
这句话简漓一开始不懂,直到师父把他丢进专门训练刺客的黑门,在那里他经历了地狱般的训练,身边随时是要他命的刺客。那些刺客会在各种情况下刺杀你,吃饭、出恭、上街,几乎如影随形,就是遇上一个可怜的小孩子都可能是握剑的杀手!
师父说,“你能活着从黑门出来,以后黑门就是你的私人卫队,包括云邦也是你的。不能那就是你的埋伏之地,我不会给你一丝一毫的同情,世间本就黑暗,没有光明,你要学会在黑暗中长大!”
三年地狱般的被刺生活,练就了简漓钢铁的意志,灵敏的反应,远高于常人的警惕。从最初的战战兢兢,满身伤痕,到后来应对游刃有余,他终于通过了师父的考验,有资格成为两个门派的继承人。
面上是云邦少邦主,私底下却管理着中土最大的杀手组织——黑门!
两个门派需要管理,所以他很忙很忙,忙到总是忽略洛凤的存在,等忙完回头去找洛凤已经不知所终。
如今洛凤与他肩并肩的挨在一起,他很满足,心想等结束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就让她陪在自己身边,再也不要分开。
龙尊是个吃货,对这些转圈圈的游戏不感兴趣,此刻他正窝在一处羊圈里哄着羊道,“小羊,长得这么肥,一会我是把你烤了还是煮着吃呢?”
山羊们挤在一起瑟瑟发抖,既可怜又无辜的看着龙尊,嘴里咩咩的小声叫着。
那边比赛已经开始,赛马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这么热闹,人是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一圈又一圈。
这次比赛由阿格首领亲自吹哨,随着哨声一响,锣鼓一敲,所有参赛的人都骑马跑起来,顿时轰隆隆的马蹄声响彻大地,震得地都在动,鸟儿鸣叫。
骑马射箭需要跑着到在离箭靶五十米远处射击,在规定时间内谁射中的红心最多谁就赢。
简漓拿着弓骑马到离箭靶还有六十米时,从腰间取出一支箭搭在弓上,手臂一张那支箭轻飘飘的就射了出去,正中靶心。他又骑了一段距离反身射箭,还是正中红心。
阿格哈哈大笑,“公子骑射无双啊,两箭都中!”
在看洛凤,她骑着马离在圈子外搭弓射箭,神色一凛,手一松,箭正中红心。射箭这玩意她五岁就会了。山里什么不多,就是动物多,大师哥给她做了把小弓,每日忙完功课她就跑林子里打鸟打兔子了。这射箭手艺也不是盖的。
众人没想到这姑娘骑射也是厉害,无不惊讶,对她更是喜爱。
春生在灵山的时候练过一阵子,他一上马就连发五箭,场上爆出雷鸣般的吆喝声,一般人能一箭正中红心已经不错了,能发三箭中靶已经相当厉害,能连续发五箭更可用天才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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