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以彼之道还之彼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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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跟他废什么话!”

身穿绿色圆领官袍的男子名为吴万,是吴老爷的儿子,清平县典史,掌管本县缉捕刑狱。

吴万身后跟着八名差役,手握水火棍,腰缠绳索,显然是有备而来。

此时,吴老爷拍案而起,怒道:“好你个徐闻,竟纵容家仆抢夺棺材,真是穷的丧心病狂!”

吴家彻底不装了,使出了后手。

“大胆强盗,光天白日抢夺吴家棺材,人证物证确凿,将他拿下!”

吴万大喝一声,手指岳冲,几名差役大步上前就要拿人。

“哥!”

岳盈盈花容失色,俏脸发白,惊呼出声。

大明律对强盗罪的量刑非常严厉!

对于抢到钱财的强盗,一般会被处以斩刑。

而对于光天化日之下赤手空拳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大明律特别设立了“白昼抢夺”罪。

虽然其处罚相对于强盗罪较轻,但至少也要受杖刑,甚至徒刑。

此外,犯人的脸上还要被刺上“抢夺”二字,作为永久的污点。

岳冲心中一紧,却没有反抗,任凭差役捉拿。

当日动手之际,他已然想好了后果。

前日徐闻自缢,岳冲感觉天都塌了。

少爷既然死了,为了能让他入土为安,自己坐几年牢又如何?

只是没想到,少爷居然活了......

“且慢动手!”

思念一转,徐闻解释道:“原本我准备自缢,然仆人忠心,担心徐某死后没有葬身之所,故而情急之下做出不智之举,还望吴世伯父见谅。”

你要寻死?

吴老爷心头一惊。

心说那赶紧的啊!

你死了咱家就不用如此费劲退婚了!

“那这口棺材,送你了?”

“不必了,徐某现在不想死了!”

“你!”

吴老爷恼怒道:“你便是死了,连口棺材都买不起!如此没落,也想奢望娶婉儿!呸!”

吴典史是个急性子,早已等不及了,喝道:“将他们全都抓起来!”

“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与我家少爷和妹妹无关!”岳冲挣扎着道,险些撞飞两个差役。

“有没有干系,不是你说了算!”

‘啪!’的一声,吴典史毫不客气的抽他一鞭子。

“白昼抢夺,先打八十杖,若能挺住不死,再给他脸上刺字,流放云南!”

杖刑,若是下死手,一般人五十杖都挺不过去。

而县衙执行杖刑之人,正是吴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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