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商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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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他是战国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和军事家,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推行变法,使秦国迅速崛起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商鞅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多个领域进行了深刻的改革,为秦国的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他的变法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最终导致了他的悲惨结局。

二、人物生平

1、早年经历

商鞅出身于卫国的公族家庭,有学者推测他可能是卫国国都帝丘(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或濮阳市濮阳县)人。然而,关于商鞅的具体出生地仍存争议。

商鞅自幼便展现出非凡的才智和志向,他热爱刑名法术之学,深受李悝、吴起等法家先贤的影响。年轻时,商鞅曾投奔魏国,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对商鞅的才能非常赏识,认为他是难得的人才。

然而,商鞅在魏国的仕途并不顺利。公叔痤病重时曾向魏惠王推荐商鞅,说:“商鞅年轻有才,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但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语无伦次,因此没有采纳他的建议。公叔痤又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以免遭到不测。但商鞅明白魏惠王不会采纳公叔痤杀他的建议,因此并没有立即离开。

2、投奔秦国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继位。面对诸侯争霸的严峻形势,秦孝公决心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于是在国内颁布了求贤令,广纳天下英才。商鞅听说后,认为这是一个实现自己抱负的好机会,于是毅然决定投奔秦国。

商鞅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到了秦孝公。然而,在初次见面时,商鞅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但孝公仍然不能接受。商鞅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改用霸道之术游说,终于获得了孝公的肯定。最后,商鞅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得十分入迷,二人畅谈数日毫无倦意。

3、酝酿变法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但又担心国人议论纷纷,因此犹豫不决。于是,他召开朝会命臣工商议此事。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他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4、施展变法

颁布垦草令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垦草令》的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和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

第一次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二十等爵制、严惩私斗、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家庭制等。

第二次变法

为了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修筑新都咸阳,并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同时,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开阡陌封疆、废井田制辕田、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初为赋、统一度量衡、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禁游宦之民、执行分户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等。

商鞅初行变法时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秦民都说法令不便,甚至太子也犯法。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他处罚了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使秦民不得不服从新法。十年之后,秦民都适应了新法,秦国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5、开疆拓土

收复河西失地、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是秦献公、秦孝公两代国君的愿望。商鞅在变法成功后,积极率领秦军收复河西之地。公元前354年,他趁魏国主力出击之机偷袭魏国,占领少梁。公元前353年,他又率兵包围并占领魏国旧都安邑。公元前341年,他联合齐、赵两国攻打魏国,俘虏魏公子卬并大败魏军。魏惠王被迫割让河西部分土地求和。商鞅因战功获封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