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富兰克林一罗斯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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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深深的记住了这句话,因此这句话一直以来都在他的心中不停的是以疑问加好奇的形式存在的,
他心里在问自己,当总统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他要那样祝愿自己。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这句话却是对他一生起了很大的影响,那就是从此总统两个字就一直都跟他相交莫逆。
1896年,16岁的罗斯福被送入以培养政界人物为目标的格罗顿学校,开始适应新的环境。
他读书多,见识广,文质彬彬,酷爱体育,擅长网球、高尔夫球,爱好骑马和驾驶帆船。
当时,格罗顿公学橄榄球盛行,他就主动组织了拉拉队,当管理员。
他擅长辩论,是“辩搂会”会员,在格罗顿公学他的成绩优良,给人的印象是用讨好人的办法来加强自己的地位,
以至于雷克斯福德·特格韦尔认为在格罗顿处理困难问题的作法,成了他在后来的类似情况中言行举止的模式。
他从小就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聪明,截至目前,他的事迹中最让美国人津津乐道的就是他的借势之道。
从格罗顿公学毕业后,曾一度想进安纳波利斯海军学院,希望自己将来当一名海军军官。
但是年迈的父亲坚决反对,1900年20岁的他进入哈佛大学,攻读政治学、历史学和新闻学。
这一年,他那72岁的父亲去世,留下了12万美元的存款,其母从外祖父处继承了130万美元的遗产,
大学时代的罗斯福十分热衷于社会活动,学习成绩并不突出,数次去欧洲旅行,喜欢球类活动。,
在哈佛他当了校刊《绯红报》的出色助理。
他巧妙地利用了堂叔老罗斯福的影响,他要求当时担任纽约州长的堂叔西奥多罗斯福到哈佛来讲演,
于是报刊就吸收他为助理人员,恰此时老罗斯福作为麦金利的伙伴与民主党的布赖恩竞选总统。
他便主动提出访问校长,埃利奥特校长接见了这个一年级的新生。
罗斯福进攻性的对校长说:“如果你的投票代表你的信仰,你就应该乐意把你的影响放在天平上。”
埃利奥特回答了他的问题。不但在《绯红报》刊登了富兰克林的独家消息,美国的其它大报也纷纷作了转载。
以至于当罗斯福快毕业时,升为该报的主编。
为了保持声誉,他又在哈佛读了一年的研究生。
1904年,罗斯福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1905年3月,与安娜·埃莉诺也就是他的婶婶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妻子的侄女结婚。
总统亲自参加了结婚仪式,使得婚礼非常隆重,但富兰克林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因总统而来,由此激发了他从政的决心。
去年也即是1907年,他决定从法学院毕业,进入律师事务所任律师。直到现在,他在还为着名旅美侨领、中国致公党创始人的司徒美堂在纽约成立的“安良总堂”当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