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可算,但不提倡过度追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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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算。”

“那我电影院包场算吗?”

“也算,但是不建议。”

“额……那我如果看中一间电影院我买下来,算消费吗?应该算吧?再比如我看中一个剧本我买下来投资拍摄……这算花钱吧?”

系统:“买电影院买剧本可算,但后续投资之类不算。”

冷璇:“……”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吗?投资和消费本来就是看她心情,定义很模糊好吗?

“好吧,那我今天心情很好,所以我要向全世界宣布我的开心,于是我承包全国地铁广告投屏播放我真开心……算吗?”

系统:“……该行为定义为神经质行为,理论上不可取,实际操作也很不可取。”

冷璇呵呵:“神经质不神经质另说,反正就是也算了。再如果我支持某个明星,我花钱将她所有的周边全部买了,然后我追她行程全世界到处飞,这些都算吧?”

“可算,但是不提倡过度追星行为。”

“那如果我支持某个歌手,我花千万为他打造一间顶级录音棚,算吧?”

“可算,但不提倡过度追星。”

“那再如果……我应援买下时代广场屏幕几分钟的时间这算吧?”

“可算,但是不提倡过度追星。”

……

浮夸追星竟然都算?这可真得是为全民提升消费GDP的好系统呢!

一路问下去,冷璇心中有了点底。

对比前两级的行业,娱乐行业的可消费项目真得非常广了。

某种程度上来说,娱乐行业其实可以覆盖直播行业的,但是从消费额度角度来看,直播打赏花费就只能算是直播行业的消费额度。

那就明天开始从身边可及的娱乐项目一点点尝试刷成就奖励吧。

冷璇心中有了计划,便在备忘录一一写下。

去主题乐园玩,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下来?

去电玩城玩,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下来?

去电影院看电影,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下来?

对了,那玩网络游戏应该也算一种娱乐消费方式吧?

据说有一些什么争霸游戏的老花钱了。

“嗯,有时间可以试试。”

大概写了一些之后,冷璇洗漱一番准备睡觉,睡前习惯性登录小号看了一下大佬的助眠直播间开没开。

竟然还是没开,这都第三天了,莫非大佬破产了?

还有……

冷璇看向关注列表里的主播等待自由,这个好像也三天没开播了。

这一个个的,这是日子都不过了吗?

无奈点开之前那段录播视频,冷璇只能再一次听着它入睡了。

听着听着,她迷迷糊糊产生了一个念头,这天天听同一首好像助眠效果有点变差了,不如下一次再多要几首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