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铅华洗尽(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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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呀呀~!这小子究竟是读书还是吃书?他……他咋这样了?这样下去,那还了得?这不是要天下无敌吗?”李宜忠在洋槐树下,像陀螺转着圈,“难道是我看错了?还是杨思怀看错了?那李建木不是陆宏昭托生的,十之八九小黑子才是?”

李红霞一边择菜,一边笑着,“你才知道他厉害呀?我早知道了!”

“未必是好事!别一切想当然,他有可能不是你的!别高兴得太早!”

“走走看看呗!”

“过去,我小瞧了他!他是不是人?这是要逆天呀!慧及不寿!情及必伤!你好自为之吧!”

“说什么呢,听不懂,一天天乱叨叨!”幸福有影子,或深或浅在我们流年徜徉过。

“你毕业了,还整天人五人六抱本书看,好像你有多大学问似的,好好做事,一天到晚,除了上工,就没见过你做过正事,还想你的破事呢?就你?照这样发展下去,我看你就是瞎子点灯,你就是替人捂水,别凡事想当然,今天上工时,都炸锅了,你看李宜忠那神气活现的死样,好像小黑子已经是他女婿似,到处吹嘘,我还就告诉他:小黑子要一直这么厉害,压根就没有他李宜忠什么事,他狗日要真有能,也生一个这样的烈骡子给我看看!”李建放把大鞭扔地上,“这都是些什么人?吃热屎似的,抢着吃,争着吃,居然怂恿他女儿来抢小黑子,也不看看自己女儿都长成啥样了,脸黑得像锅漆灰染的,整个一黑种人,跟个阿尔巴尼亚人似的,也配!你没看他那煽情的样,简直……不知道丢人的‘丢’字怎么写的,‘去’字头上去一撇,去都不来了!”

李瑞芹听得一愣一愣的,阿尔巴尼亚人并不是黑色人种,李建放混沌了,他生气的点在哪儿?噢~,噢噢~!原来如此,她脸儿腾地红了,她本想问一句,“那谁配?”来着的,想想没必要,答案已经明显了,就忙去做事,猪菜还没有择,猪在圈里,不仅呻唤,而用前蹄子不断扒拉着木栅栏,一推一搡,它就摇晃起来。

难能可贵的安静,离我越来越远,盛名之下,难免其实不符,一个大大方方领着李红旗去我家宣示主权,一个远远瞅着,偷窥远比直扑更能诱惑人,那双眼,在并不遥远的地方,像珍珠玲珑剔透吸引着我的眼球,那不是爱,离爱太远,只是我需要的关注度,得到无限制放大,李红霞不管不顾,好像我们已经谈婚论嫁似的,她那段日子,但凡有空,就要割些韭菜或其他菜送我家里,专拣显眼的地方坐着,和我妈或我妹拉话,我在不在家,她就那么张狂,李瑞芹表面安静,内心狂躁,她总是在离我家不远的地方站定,注视着李红霞,我不在家的时候,她会支起耳朵听,特别是下工前后。

就算是暴风雨也有歇脚的时候,太阳时不时如鱼,在波涛汹涌的水面上晒翅,我那时被许多人认识,包括一些我不想认识的人,喧嚣如同急雨,来得快,它去不快,除过用心于学问,就是写作,虽然蹩脚,但已经初具雏形,《阅读与习作》是教育局内部刊物,初次拥有时,还是让我喜欢过一阵子,但后来倍感索然无味,倒是本省的两本小刊物更能吸引我,一本是《垦春泥》,另一本则是《青春》,这两本一个月才出一本的小册子,是我能发现的新大陆,一片贫脊的土壤里,难能可贵地看到两抹如此养眼的绿,我那时情绪正在被某种外来力量操控,《创业史》是我那时候,能看到的最好的书,以至于我一生都在珍藏这本书,从那时起,到现在已经有六七个版本,它的言语是我最喜欢的,细节简直写到我心里,我经常物我两忘畅游在那个精神世界里,《孕育在荷花池边第二次生命》是我那时耗时两个多月写就的一篇小说,字数一个个数,竟然达6000多字,我喜欢写那种像树上一样枝叶葳蕤的东西,人物众多,叙事极端铺排那种,我喜欢在细小的地方,玩味雕凿,就像我后来看到张恨水的东西,一下子就沉沦塌陷进去了,他叙事我很喜欢,但语言上劲道不够,这是我那时自我认识,像后来的路遥、陈忠实就让我迷得不行不行,像吃醉了酒,跌跌撞撞,这两位大师的作品,让我佩服得无体投地,我自己写的东西,我慢读过四遍,让我激动到哭,直到最终写完、誉清,几乎没有涂改,才放给李瑞芹看,她在那时通常是我第一位读者,看后她不仅更改我的错别字,还会给我提出中肯意见,我会废寝忘食去修改,那是我众多小说中,写得有头有尾的一部书,很多时候,由于时间问题,或灵感问题,还写下许多虎头蛇尾的东西,精力不够,体验不够,耐力不够,那些东西稚嫩但不输豪情,它练就了我的痴心,也赢得了一些人的青睐,这里面有没有个人功利思想在作祟,我想是有的,就是要用这些曼妙语言,来射杀一些人的芳心。

我那时没心思去关注外界对我的评价,更多时候,陶醉在多极世界里,像浮游的微生物,在浩瀚如海的知识中去汲取丰富的营养,至于我童年的两个伴,一白一黑,像范无救、谢必安,伴我左右,百毒不侵,大约是孤寂的心,要聊安,与所谓的庸俗的爱,恐怕相去甚远,因为青涩,所以懵懂,因为懵懂,所以不够珍视,最终渐形渐远。那曾经摇晃的影子,已经模糊远去了,追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