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干脆跟我成亲怎么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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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雁园地处南郊,最有名的,是里面的一个圆形的池塘,被密集的湿地隔开,状似一面摔得粉碎的镜子,所以叫做碎镜塘。
起名的人是先皇,只顾着生动,从来没想过大家会觉得这名字寓意不好,又因为地势偏僻,慢慢成了个人迹寥落的地方。
栖雁园的一任掌事想出个了巧妙的意头,挽颓回盛。
这个意头,便是结合了大雍入秋的第一个节日,簪花节。
大雍风气一向惜花爱花,秋日将尽,即将迎来再无百花的漫长冬日。文人雅士簪鲜花在发间,一起度节吟秋,为的是一扫寂落颓气,彰显“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豪气。
在秋日里还能找到鲜花戴,也是一种财气和门路的攀比,总之雅俗共赏,这节日就成了重节。
栖雁园中每逢簪花节便会大肆宣扬,邀请未曾婚配的男女一同赏秋,这里的簪花节与别处也略有不同,多了个予花的风俗。
“郎君簪花予佳人”,未婚配的男子头上往往带着两朵花。送给合眼缘的佳人,佳人若是中意,就戴在鬓上,若是不中意,就丢进碎镜塘里。
祝筝对栖雁园知道个大概,来了也是应付,于是特意没走正门,挑了个西南偏门下了车。
可惜却失策了,这个西南偏门门口也聚着很多人,且大都是些名声很差的纨绔子弟,年纪轻轻沉迷酒色,各个把自己养成了歪瓜裂枣,在婚配上举步维艰。
故而有鼻子有眼的祝筝一出现,简直像羊入虎口,高矮胖瘦的簪花郎涌上来,七嘴八舌地一边自荐,一边从头上拔下花送上来。
祝筝面上干笑,她一个单枪匹马的落单女子,也不敢贸然拒绝,只能边收边退。
花很快在她怀里堆成小山,她不得不拿衣服下摆兜着,预备一起扔进碎镜塘里。
好不容易闯过偏门,往里的月门处却还站着另一群,正中央簇拥的男子细条条,须发稀少,开口就是调笑。
“这是哪家的小美人?这么战绩斐然?挑郎君是不是挑花了眼?”
众人跟着哄笑。
祝筝瞥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细条男子却带着一群人跟了上来。
“在下叶见昌,家中排行老三,家父叶征呈,官拜兵部尚书。”
叶家三公子,她倒是听过,早已婚配还到处沾花惹草。
祝筝往后退了退,“我是园子里的洒扫,这些花不过是别的姑娘不要,随手给我让我丢了去的。”
“洒扫?”叶见昌却更来劲了,“小美人儿细胳膊细腿,能有多少力气做洒扫,白白浪费了这样的样貌。”
“正巧我府上还缺两房美妾,不如跟了我,以后吃香喝辣,再也不用干这些出力的活。”
被一个细胳膊细腿的人说细胳膊细腿,祝筝本来就差的心情更加不好,眯了眯眼,“我有多少力气,阁下要不要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