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早就被你吃掉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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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衍的卧房里陈设很少,且多是素气的颜色,角落的案几上却摆着一只瓷麒麟,活泼的跃姿,描金镶花浓墨重彩,与旁边的水墨屏风颇有些不搭调。

祝筝瞧着有些眼熟,很久以前,她好像也买过一只样式相仿的瓷麒麟。

甚至记起是在城东的瓷器店看上的,掌柜说是一对儿,可惜她当时带的银钱不够,便只买走了一个卧着的。

回家越看越觉得喜欢,隔了一日决定把另一只也买回来,去问时却被告知已经卖出去了。

那时遗憾了好些日子,就因为她没钱,一对恩爱小麒麟被迫分开了。

难道另一只被容衍买走了吗?

世上竟有这样巧的事。

但即便巧,这也是一桩不太重要的小事,眼下肯定不能岔开去问这个。

祝筝不是不解风情,只是她有个毛病,一紧张,就习惯想些杂七杂八的分神。

眼下让她紧张的,当然是容衍刚说的话。

容衍的心思……第一次初现端倪,是在成须山庄那回。自从回了盛京,两人都默契的没提及过半句。

那时她以为人心多变,容衍对她或许是一时新鲜,可这么久了还在新鲜,依他这样的脾气,大约钻进了牛角尖里。

何况这么多日子过去,祝筝扪心自问,她自己的心思其实也说不上多清白可鉴了。

他这样问她,是想要一个什么答案呢?

“对,很明显。”

“不,不明显。”

似乎都不是很合适吧……

在祝筝为难的间隙,对上容衍亮着的眼眸,诚实道,“我可以想一想吗?”

“多久?”容衍问,“三天五天?一月两月?五年十年,够不够?”

“够了吧……”

祝筝只是说暂且想一想,谁料到他竟然让她想那么久,那是不是说明,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是很着急。

桌上的烛台燃尽,挣扎着闪了闪,悄无声息地油尽灯枯了。

祝筝转头去瞧灯,被容衍抚着脸又转过来,深重夜色中,他的模样显得有些模糊。

“等你想好了,等尘埃落定,我们就离开这里,一起回成须山,或者去别的地方……”

容衍突兀地起了话头,声音低低响起,“你喜欢自在,想去草原吗?或是河谷?去骑马,去放牧,去捉羚羊和蝴蝶,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能见到……让我见到你……朝朝暮暮,日日夜夜,再也不用分开……”

几句话说的零零碎碎,语无伦次,不像容衍的风格,祝筝担忧地摸了摸他的额头,“大人是不是该睡觉了啊?”

一番剖白被当作胡话,容衍无奈地低头瞧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你觉得我不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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