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5章 捡回一条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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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鸣郡公堂上,鸡侯询问:“森仲虎!你可有话要说?”
“老森当然有话!”这时候仲虎终于可以说话了。
“我那三宗罪先且不说。
“我兄李唯一,命数大减,其寿元早就不足千年。
“森某此行,只为寻找救命奇木。
“一番好找,机缘巧合下,我还真就得了一株奇苗。
“奇苗木身金命,想来价值也是不菲。
“捕头宫某、句某、田某,三人抢走了我的灵苗,还说就要发财的话。
“这三年来,森某叫破喉咙无人理会。今日地侯须得为我做主,追回那救命的灵苗。”
仲虎话才说完,鸡鸣侯身侧,阴轨传音说道:“我侯明鉴,臣以为这事可以另行立案。事有主次,此刻审判之重点就该是那三宗罪。”
鸡鸣侯眉头一皱,他放声说道:“反正耽误不了多久,本侯且问问再说!”地侯不知咋想到,他竟然要传三名捕头上堂。
三名捕头其实早就候在了堂外,此刻听宣还以为是要指证森仲虎。听了地侯问话,三人一阵好笑。强抢他物当然是人所不容,可这森仲虎既然可以抢劫,三人为何就不能伸张正义。那可是在大森林。
随后,森仲虎与三人对质了一番。当鸡侯问及灵苗是否夺自豹妖之口时,森仲虎顾左右而言他。仲虎强调,自己委托狼族率先瞧见。豹子抢走,自己夺回,于情于理灵苗该是自己的。
三捕似乎还有话说,地侯却是给止住了。只听地侯说道:“所谓‘情理’,何情何理,森仲虎你倒是说说!”
仲虎琢磨了一下,他还真就说起了理。化形以下灵族,不出森林世界,不识人间法度,这叫与世隔绝。
丛林法则其实就是群妖的规矩。灵苗即便不以先后瞧见来定论,先得手的人才是正主。如若捕头公干,全都默许洗劫一番,这算哪门子的人道规矩,这与丛林法则有何区别。
如果有条律规定劫妖就不是人,且地侯只护佑人族仙民,那仲虎也就认了。要是没有这样的规矩,那老森他还真就不服。
三捕气得是浑身发抖。本以为这人愚钝,不成想劫妖这嘴皮子也着实厉害。
地侯再问三捕,可还有话要说。宫提其实已经把握住了一丝漏洞。他在强调,森仲虎说的没错,当时确实是在灵化森林,那里可不是人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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