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爱恨情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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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鄂朝辉告诉她,他从来就没有爱过她。
当年他寝室的所有男生,都把孙媛媛视为女神,他就想,我要是能把这个女的拿下,那我就是全寝室——不,全校——最牛逼的人。
然后他就开始了对孙媛媛的猛烈攻势。
鄂朝辉从小就知道自己魅力过人。别相信什么帅哥都帅而不自知。帅哥从小就是在别人的赞叹中长大的,他们不仅知道自己帅,而且帅得理所当然,毫不掩饰,更不会像个暴发户一样到处炫耀。他们的自信与生俱来。鄂朝辉不认为拿下孙媛媛有多困难。可他却发现,大学和中学不一样。
在中学,长得帅有人爱,学习好有人爱,会打球有人爱,弹吉他有人爱。只要你有所长,就会有人爱。恰巧,以上所有,鄂朝辉都擅长。所以他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可到了大学,很难讲人是变复杂了还是变简单了。因为你只要穷,基本上就没什么人爱了。
有钱人和穷人在一个地方学习,仅仅是他们恰巧在一处,并不代表他们身处同一世界。
孙媛媛的身上,有鄂朝辉无法企及的高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他从未见过的雍容。那是只有有钱人家才能透露出来的坚定。和他那小家子气的自信不一样,在孙媛媛身上,鄂朝辉看到了一个词——掌控。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人生,她不会被一些无聊的小事打动。她毫无破绽,廉价的魅力无法让她的内心掀起一丝涟漪。孙媛媛对鄂朝辉的追求,就像人在看一只亮肚皮的小狗一样。也许她会感动,但她不会接受和一只狗平起平坐。
鄂朝辉的追求并不轻松。他可不仅仅是亮肚皮,他觉得自己简直是一个低三下四的舔狗。从来都是别人低三下四地追他,真是风水轮流转,他现在居然沦落到追别人。他想着以前女孩子们是怎么追求他的,并把这一套用在了追孙媛媛身上。可孙媛媛连看都不看一眼,还觉得有些厌烦。
鄂朝辉早就想放弃,这么丢人的事老子居然干了这么久。可无奈,他的牛逼已经吹出去了,全寝室都知道他在孙媛媛面前搔首弄姿,这要不有点成就,他得被这帮孙子嘲笑到毕业。
大二那年,他在孙媛媛面前吹牛逼,却发现孙媛媛对此有了一点反应。他从此发现孙媛媛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