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劫财转谋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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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三具遗体送回殡仪馆,我们也很想知道什么仇恨会枪决式杀害一家三口。因为我们在现场耽误了一下,天亮了所以我们赶紧往回赶。我们赶到法检室法医刚好也回家梳洗好赶过来了,不是,要解剖还回家梳洗,真是精致的美男子。

一个解剖室通常有3-5个解剖台,中间用透明帘子隔着。有并列的,有对列的,也有t字排列的,这个主要是看空间安排。通常不会出现一次性解剖多具遗体,但是这次三床房,一家三口整整齐齐,难免让人心生怜悯。

我们把三具遗体安置在各自的解剖台,来了三组法医加一个省的专家总共七个人,我和强哥简哥留下来辗转在三个解剖台帮忙。也许你们很好奇为什么我们能在法检室帮忙,其实是法医的无奈也是我们乐意。一台解剖就一个法医和一个法医助理,法医得动刀,助理得拍照,人手真心不足。有的法医一天要多得时候甚至要解剖高达7到8个遗体,两个人真得忙不过来。因为保密的原因,也不能随便找人帮忙,甚至有的解剖律师和家属可以申请在场。法医很多时候恨不得自己有八双手,所以遗体是我们接的,我们知道情况,也了解遗体的状况,我们在合理并且被允许的范围内帮帮忙其实也是应该的,例如给遗体翻身,给法医递一点用具等等,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当然这也是建设在我们不畏惧不怕的情况下,遗体是我们接的,我们日常面对那么多各式各样的遗体,自然是不会怕,再加上我们也懂得怎么规避一些不必要的行为,避免影响证据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三具遗体同时解剖,虽然已经确定头部的枪伤是绝对的致命伤,但是也要检查遗体其他方面是否有证据,就例如曾经有法医在往生者的胃里面拿出来一直带着戒指的断指就成了很重要的破案突破口。三具遗体没有过多的胁迫伤,除了手上的束缚痕,还有几处手掌的压迫痕,痕迹应该是嫌疑犯抓住受害人导致的。根据胃里食物的消耗情况推断,死者从被枪杀到有人报警的时间很短。是邻居听到枪响以为是有人三更半夜违规燃放鞭炮报的警,警察上门检查发现大门半掩,敲了半天门没人回应,大声警示后进屋搜寻发现的死者。

但是在推断死亡时间的同时,从胃里的食物检测出毒理反应,也就是说死者生前还被人下过毒。检测出来是氯胺酮!也就是k仔。k仔曾经是医用麻醉药,后来被有心人利用并改造成毒品和迷幻剂,只需要少量的吸入或食用就有麻醉和致幻的效果。也就是说往生者被枪决之前,是属于神智不清的!那要搞清楚往生者是长期吸食毒品还是被下药就是重点,截取几根毛发就能检验出来,长期服用毒品在毛发上就有会残留。当然,瘾君子们别妄想剃光全身毛发就拿你没办法,毛发只是检验的千百种手段之一,只要食用过必留下痕迹,你总不能扒自己一层皮吧~所以别心存侥幸!悬崖勒马!及时戒断!别触碰任何违禁品!

虽然很明显不可能一家三口都吸食毒品,检验结果也不是长期吸食的瘾君子,那就是被人投毒,毒品是投放在食物里的。那真的不简单,能在做饭的时候投毒,然后等他们吃完毒效发作,然后进屋挟持并且残忍杀害。我第一个想到人是保姆,跟省专家同时脱口而出。然而一个人控制三个人,就算都服用了致幻剂,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就一定有帮手,要同时控制住三个人,最少连同主犯在内也得三个人往上。

痕迹检查科的警官却没在现场发现搜寻翻找的痕迹,也就是明显不是冲家里的财产来的,三位往生者的身份证银行卡也都在,也没有转帐记录。所以不是劫财,那就是寻仇了。雇主和保姆能有多大仇?能导致寻帮手杀人,还这么残忍的处决式枪毙?我觉得应该是有什么意外没有足够的时间劫财仓皇逃跑,因为我听说现场门都没关所以接警的警察才能顺利进入现场发现遗体。在场旁观的刑侦队长不认同我的看法,在他看来,贼不走空,多少都会带走点什么,更何况这家人也奇怪,钱财金银都在很容易找到的地方,保姆日常打扫也很容易发现,更何况可以在枪决前就搜罗带走。

讨论下来就没啥头绪了,解剖也完成了,枪击是致命伤,胃内残留毒物,没有其他伤痕。从压迫痕迹来看,控制住他们的手是明显的男性尺寸。三个被害人身上的压迫痕迹比对后大小不同,但都是男性的尺寸。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是保姆牵头,那就还有三个男性嫌疑人。四个嫌疑人,保姆其实就很好抓了。再加上其实现在到处是监控,还有天眼和海燕,讲真的,逃不了,别犯法。四个嫌疑人,从接案到落网22个小时,其中几个小时还是因为在等尸检确定嫌疑人。所以别心存侥幸,别犯法,逃不掉的!

刑侦队长后来跟我们聊天说,嫌疑人落网,只要嫌疑人中有女性,那么突破口很大概率就在女性身上,先审女的绝对没错。这不是歧视女性,是有一小部分女性的抗压能力没有那么强,在警方的侦讯手段上比较容易扛不住。再加上女性比较存有善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也能很大程度上打开心扉。保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科学审讯,招架不住审讯警官的软磨硬泡,终究还是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