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别吵吵(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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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不是胡老大杀的,那他为什么要思考怎么处理尸体呢?

答案只有一个,杀人者是胡金龙。

胡老大与胡金龙是兄弟,生意上面又有往来,可以说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再加上很可能胡金龙答应了什么不太公平的条件,所以胡老大便接下了处理尸体的脏活儿,或者是打算偷偷保存尸体,留个把柄在手上。

杀人的动机、时间都有,但现在没有证据能证明胡金龙在八号晚上去过胭脂胡同,也没目击者看到胡金龙杀害朱明亮的过程,一切都只是常安的推测。

不过,如果能让胡金龙自己承认,证据自然也就能找到了。

怎么才能让胡金龙老实交代呢?

再用陈陌来威胁是不行的,有些事可一不可二,而且这是杀人的罪名,胡金龙绝对不会像先前那般轻易就范。

正想着,常安一转头,瞧见法医端着个瓷碗匆匆经过,当即双眼一亮,将其拦下,低声问道,“哎哎,你端着个瓷碗是要干嘛去?”

法医撇了撇嘴,指着瓷碗里的几根鸭脖,解释道,“这不是局长让我给上面的领导们演示一下,什么样的刀切割脑袋后,会造成什么形状的切口……其实,鸭脖子演示效果不好,但没办法啊,局长脑袋是大,脖子是粗,可也不好当着上面领导的面儿,把他的脑袋切下来,给大伙瞧瞧。”

常安摆摆手,“我不是问这个……其实,我是想问你这瓷碗哪儿来的?”

法医指了指证物科的方向,淡淡地说道,“在那边拿的,一共有八个。放心吧,我懂规矩的,这上面的指纹、油脂等都提取完了,而且我只用了一个,其他的都没碰,不会影响你们调查的。”

常安又问,“谁效率这么高,我先前才问出八个大碗的纠纷,这么快就把证物找到了?”

法医偏偏脑袋道,“不是你找到的吗,我看着表格上面填的是你的名字啊!”

常安怔了怔,速即来到证物科,仔细查看了表格上面的字迹,不由得苦笑起来。

这一撇一捺,太过眼熟了……签字的是老杨,日期正是老杨被人捅刀子那天。

由此推断,当天老杨在去莲花河之前,还回过一趟警局。

是了,他多半是为了报备配枪的使用情况,顺带将从阙德坊收缴的八个大碗存入证物科。

填写刑侦队长的名字,程序简单一点,能省些时间,而证物科的知道老杨和常安是搭档,自然不会多问。

想清楚这些,常安不禁又叹了口气,如果当时证物科的同事能给他打个电话确认一下,或许老杨就不会是一个人前往莲花河,也就不会……

事情已经发生,现在多想也没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