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老爸的笔记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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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对自己老爸的字很有印象。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小的时候,他是一个淘气的孩子。

每每在学校里面淘气,被老师要求写检讨,还要家长签字!

回到家里吃完竹笋炒肉之后,便被老妈推给老爸:“找你老爸签字去,你老爸的字比我的字好看多了,我的字象蟑螂爬!”

然后高远就捂着身体,拿着检讨书去找老爸。

高远记得老爸高琛是东南市地质局的,是一个地质工作者。

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外面出差。

而每一次出差回来都会给他带一些好吃的东西!

什么帝都的麻花、塞外的糖果之类的!

弄得高远小小的心灵里面,总是期待老爸出差回来。

而且老爸的脾气也很好。

很少对自己发火,更不像老妈那样动不动就请自己吃竹笋炒肉。

即便是自己淘气了,他也只是伸出大手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说什么:“男孩子淘点气不是毛病!”

然后就拿起圆珠笔,龙飞凤舞的写下他的名字: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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